400億紅包喊卡!「這國」還稅於民不分收入1發12年

政府發放萬元紅包炒得沸沸揚揚,因對象限於經濟弱勢和低薪者遭批評,經過一週密切討論後,行政院今(8日)在記者會表示,「月薪3萬元以下發1萬元」一事為謠言,從來沒有任何定案,會再從長計議。不過其實「還稅於民」的作法在香港、新加坡都有先例,澳門更是已經實施12年,且金額一年比一年還多。

▲蔡政府發放萬元紅包炒得沸沸揚揚,行政院今澄清此事為謠言。(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早在2015年,香港就有過全民減稅和發放一次性津貼的「6000計劃」,當時共發放370億元港幣(約台幣1579億元)。2018年,香港再宣布推出「新關愛共享計劃」,年滿18歲持有香港身分證,沒有領取津貼、沒有繳交薪俸稅,符合條件就能領取4000港幣(約台幣15,700元)。

再看看新加坡,2017年政府預算盈餘高達96億元(約台幣2180億元),因此決定2018年要回饋給全民。派發總額為7億元(約台幣159億元),發放條件分成三層級,以收入來區分,年收入不到2萬8000新幣(約台幣63,500元)可以獲得6900元,年收超過10萬元(約台幣2,270,000元)的國民則會收到2300元紅包。

▲鄰近亞洲國家發放經濟紅利先例。(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而澳門的全民紅包更是發放達12年之久,自2008年開始,不分收入、人人都有錢拿,且1年比1年還多,針對2019年起永久居民可拿到1萬元,非永久居民也有6000元的經濟紅利。

不過,雖然這些國家曾有「還稅於民」的作法,但前提是要有「財政盈餘」。例如新加坡2008年盈餘64億新幣(約台幣1450億元)、2017年96億(約台幣2180億元),香港2007年1100億港幣(約台幣4327億元),澳門因2006年及2007年財政盈餘超過510億澳幣(約台幣1.1兆元),在2008年建立「現金分享計畫」,將盈餘分享人民。

▲台灣地下經濟多,導致政府無法掌握經濟弱勢實際的收入情形。(圖/Flickr)

反觀台灣,統計至2018年12月底,中央政府公共債務逾5.3兆元,加上台灣未報稅的攤飯很多,曾有人估計地下經濟占比達全國GDP達3成,導致政府無法掌握經濟弱勢實際的收入情形,因此政府這次的紅包是否發放?而發放的對象為誰?都還得再多方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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