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房地合一 稅率增至45%免稅額改「獲利」400萬以下

政院版房地合一 稅率增至45%免稅額改「獲利」400萬以下

行政院今(13)日意外公布政院版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草案,將持有1年內短期炒房重稅從財政部版35%提高到45%,而原本自住房屋免稅額,財政部是以房屋總價4000萬以下作為門檻,到行政院版本則改採出售後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若超過400萬則按10%課稅,日出條款則維持原來部版的2016年以後取得才開始實施。但為免各界仍有不同意見,財政部也決定下週再舉辦3場公聽會後才會送至立法院,如此一來,要想本會期過關恐怕難以達成。 在行政院躺了許久的財政部版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草案,今日無預警正式對外公布修正後政院版本。比起原來財政部版本,稅制相對加重,財政部也立刻在傍晚召開記者會說明政院版修正重點。 財政部原本按房屋持有年限分級課稅,持有未滿1年課35%,1年以上未滿2年30%,2年以上未滿10年課17%,如果持有超過10年為12%。但到行政院之後,將持有1年以下出售者再提高10%,改成45%,而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也提高至35%,持有超過2年到10年以下者為20%,持有超過10年者為15%,且如果是外資持有的話,持有1年以下一樣課徵45%,而持有超過1年後,,則一律課徵35%稅率。 至於自用住宅交易所得優惠部分,原本財政部提交的版本是以房屋總價新台幣4000萬作為免稅門檻,不過,行政院審查通過版本則改採售屋獲利來認定,修正後改為自住非供營業或出租者,出售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只要獲利超過400萬元部分,按10%稅率課徵。 財政部長張盛和解釋,各國對自住都有優惠,比如美國是以所得額定額25萬美元(750萬台幣)以下免稅,日本是以特別扣除額3000萬日圓(780萬台幣)以下免稅,,韓國則以成交價額為門檻,英國則是以面積1500坪免稅,每個國家都有差異。 至於過去被大為批評的日出條款,行政院仍舊保留,也就是2016年元月1日之後取得的房屋才開始適用房地合一新制,不過為了抑制短期投機炒作,以及配合奢侈稅退場,只要是2014半年1月1日之後取得的房屋,且持有期間在2年之內者,同樣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無法舉證成本者,以評定現值與土地公告現值跟隨物價增幅調整,以售價5%當作費用。 雖然行政院版房地合一新制「千呼萬喚使出來」,但並未立刻送交立法院,為避免各界爭議聲音,財政部決定下週要在北、中、南各再開1場公聽會後,才會決定送入立法院審查,如果爭議太大必須修改,也得再由行政院加開審查會審查。由於立法院下會期主審預算,加上選舉將至,一般預料,即便本會期前可以如願送進立法院,要拼過關困難度也相當高,甚至下會期也還有得拖。 政院版房地合一稅制草案重點(資料來源: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