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死城中城大火案二審辯論庭 縱火婦喊判太重

高雄市 / 邱君萍 榮昊北 報導

發生在110年10月間的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死亡的慘劇,被控縱火的兇手52歲婦人黃格格,昨(7)日二審開辯論庭時,竟然在庭上說,覺得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太重了,讓在場旁聽的被害人家屬相當氣憤,痛罵黃格格害死這麼多人還如此囂張,還有人說,不是判太重而是判得太輕,應該要依殺人罪判處死刑。

110年10月14日凌晨2點多,高雄鹽埕區的城中城大樓,發生大火,而這場火奪去了46條人命,死者家屬說:「告訴我在哪間醫院。」死者家屬說:「很希望他再來家裡看看我。」現場的吶喊家屬的悲痛,怎麼也喚不回逝去的親友,而引發這場大火的是52歲婦人的黃格格,記者說:「有什麼話想要跟死者家屬說嗎?」當天與男友吵架後,把點燃的淨香丟在一樓隔間沙發,釀成了這場悲劇,一審被依放火罪判無期徒刑。

昨(7)日二審辯論庭開庭,在法官詢問對科刑意見時,黃格格回答,城中城死了46個人,這麼快就拆掉,幹嘛急著蓋公園,接著還說,無期徒刑判得太重,整個過程中,一派輕鬆的態度,絲毫沒有半點悔意,當時哥哥就在火場葬生的黃小姐,怒批縱火犯實在太囂張。死者家屬黃小姐說:「應該要有悔過妳彌補的懺悔的心,還這樣子反駁不覺得自己錯,法官也不用從輕處理了。」還有畢生積蓄,買的三間房都被燒了,這位婦人痛罵,不是判得太重,是判太輕了。被害人說:「這種縱火的喔,不可以被原諒應該要槍斃。」

儘管城中城大樓,已經拆除成了一座公園,死者家屬的傷,仍在隱隱作痛,縱火犯黃格格,至今沒有一句道歉,而二審也將於8月30日宣判,家屬們希望法官,能正視他們的心聲,做最重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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