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實測4G「龜速」當場舉發 消保官提醒民眾向業者反映

立委實測4G「龜速」當場舉發 消保官提醒民眾向業者反映

你用的4G真的是4G,還是龜速的3G?民進黨立法委員張宏陸、陳賴素美今(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業者提出的4G速度根本達不到基本要求,但卻還有業者直接宣稱是4.5G當作廣告噱頭,張宏陸更在現場拿出手機透過APP應用程式實測,下載只有14.93Mbps,上傳只有3.52Mbps。張宏陸與陳賴素美要求,業者收4G的錢,就應給4G的服務。

而行政院消保處簡任消保官張英美則是呼籲民眾,若遇到收訊不良等問題,可向業者反應獲解決。但相關發言一度引發立委不滿,當場向消保官表示,「那我現在就向妳申訴」,張美英則表示會「入案處理」,轉頭當場要中華電信客服協助。張宏陸則要NCC與消保官別只是站在業者的角度,要為民眾權益把關。

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基礎設施事務處副處長徐國根解釋,網速不足可能因地形地物,或多人上網共同使用頻寬等問題,且業者有給予7天試用期,可先體驗。他說,藉由7851個定點量測,公佈給民眾,讓民眾更了解,NCC也有利用網路圖示公佈,每一個業者對基地台建設、電波涵蓋也有公佈,「希望消費者可以來使用」。

「4G建設仍需基地台建置」,徐國根也當場呼籲民眾更支持4G建設,讓網路建設更完善。

張宏陸聽完之後批評,「不知你這種回答,全國人民是否聽得下去,我覺得你好像是業者代表來這講話,而不是NCC主管機制,競標收這麼多錢,但標後不理,還替業者說這麼多話」,檢測有問題就應要求業者改善,還幫他們講話,「這是非常謬論的地方」,應要求業者改善,而不是替業者講話。

張宏陸在記者會中要求NCC拿出態度解決問題,「不能只是坐收鉅額權利金卻不處理」,也希望消保官能夠重視電信業者是否有廣告不實、欺騙消費者之嫌,電信公司都是大業者,並研究是否應有退款機制,這樣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希望NCC在一個月內針對業者廣告不實提出檢討。

張宏陸表示,按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託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實測的統計資料,截至今年 4 月底,台灣的4G用戶數則已超過 1,951 萬戶的數量。但他調查後發現,如果從速率來看,儘管電信商宣稱自己提供了4G的行動寬頻上網服務,但是實際測速後卻發現,全國上網均速偏慢,更沒有一家廠商真的做到4G技術要件的要求。

張宏陸指控,業者對外使用4G、甚至等作為行銷噱頭招攬消費者申辦服務,但事實上卻連4G最基本該有的要求都達不到,無論是4G還是所謂的 4.5G,實際測量只有GG!

他指出,全國4G平均下載速率52.39Mbps,上傳21.04 Mbps,顯示多數時間地點難以達到4G級服務,再以地區別檢視,民眾應可合理期待都會區應可受到更加良善的行動網路覆蓋,但檢視六都實測數據,「半民營」的中華電信都低於平均值。

張宏陸說,台北市最高雖有遠傳電信有均速87.93 Mbps之表現,但台南市卻也出現亞太電信均速22.73Mbps,令人不禁質疑何以同樣資費卻有如此落差巨大之服務品質?上傳均速則更為慘不忍睹,桃園市竟出現亞太電信上傳均速11.6 Mbps,縱使有地理環境以及基地台設置差異等技術員因,但如此龜速實在令人搖頭。

「走出六都則更難享有快速的網路服務」,張宏陸表示,以連江縣為例,縱使用戶數較少,通訊設施投入有成本考量,但台灣之星低至下載均速2.37 Mbps及上傳均速1.68 Mbps,實在難向離島民眾交代。政府除欲發展智慧城市,也希望發展觀光產業,為達此等目標,開放執照讓民間業者協助共同發展,但業者若僅將本求利,實在有損消費者權益,也不利國家於網路世界之發展。

「網速怎麼會這麼慢,手機轉啊轉,像龜速一樣」,立委陳賴素美也表示,台灣4G用戶一半以上都是申請上網吃到飽,用戶重視速度及月流量,但她在許多平台接受到的訊息,「都是4G已經GG」,而主管機關NCC都是「隱惡揚善」,她要求NCC應強化監督、督理、積極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NCC副處長徐國根表示,「今年7月NCC公佈全省定點、行動的實測速率,但4G通訊屬於無線電波,通訊品質會受到手機、使用人數或環境影響。整個實際上網速度也會受整個當時現場使用上網人數,而有所不同,但NCC會把資訊上網公開以維設消費者權益,此外也請業者提供7天試用期,看最常使用的地點,包括住家、上班等,先來熟悉,體驗,再決定是否使用業者服務」。

立委轟廣告不實

消保官張美英表示,電信申訴一向佔消保案件申訴前幾名,會請各大業者加強4G信號提供,但也要請消費者注意,例如消費者住家在夜市附近,晚上訊號變弱,要向電信公司反映,反映之後它才會改善,否則沒辦法解決。若有爭議向消保官反映,請NCC協調業者解決。

之後張宏陸更拿出手機實測,但測試結果,速度顯示下載只有14.93Mbps,上傳只有3.52Mbps,「這是我們現場做的測試,相信所有媒體也在場,這完全沒造假,我們兩位立委在這,我們NCC和消保官在這,我們現在就在這公開提出來,是不是可以要求你們馬上處理」?

消保官張美英答說,「這案子我們就入案處理」,張又質疑,「多久時間處理好」,張美英反問張宏陸,「請問你手機是哪家」?張宏陸說,「中華電信」,張美英接著答覆,「中華電信客服就在這邊,請他們就馬上處理」,當場讓立委有些傻眼。

根據立委提供NCC對4G定義的函釋資料:第四代行動通訊技術(英語:The fourth generation of mobile phone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standards,縮寫為4G)之定義,在4G業務管理規則第2條規定:「…下在上下行各15MHz頻寬條件下,下行速率可達100Mbps以上……在20MHz頻寬條件下,下行速率可達100Mbps以上。」即4G的最低速率需要達100Mbps以上,才算符合4G的門檻。但是按照電信技術中心在2017年7月19號所公布的實際測量報告,無論是下載速率還是上傳速率,全國的平均速率都達不到100Mb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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