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室內群聚打高爾夫 宜蘭警函送縣府裁罰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6日電)宜蘭警方日前接獲民眾通報,羅東鎮天津路疑有民眾群聚,立即派員前往了解,到場發現這處高爾夫球教室,室內人數共有5人,已違反停止室內5人以上聚會規定,將函送縣府裁罰。

警方今天表示,羅東警分局公正派出所4日下午3時許接獲通報,羅東鎮天津路疑似有民眾群聚,員警到場後發現,現場為高爾夫球教室,室內共有5人;負責人32歲楊姓男子向警方供稱,他與來自新北市的曾姓兄弟和桃園的余姓女子及一名日籍女子練習打室內高爾夫球,僅是好友聚會並非營業。

警方指出,現階段全國防疫警戒仍為第3級,民眾外出時須全程配戴口罩,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警方已依規定將現場錄影、錄音並填報移送紀錄單後,函報宜蘭縣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依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陳仁華)110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