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假尪騙婚重判 賴母仍難以釋懷 唯一心願:盼死因釐清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繼承5億龐大家產的賴姓高中生,去年5月與夏朝源登記同婚後2小時墜樓身亡,賴母控告謀財害命。中檢認定夏「假結婚」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台中地院今天宣判,依偽造文書罪判夏男1年6月,等同認定假結婚,可上訴。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夏男「利用婚姻藏龐大財產利益」,法官認定代書助理夏朝源騙婚,判決夏男有罪後,賴生的母親對判決結果很開心,但仍質疑兒子死因,希望檢方能再查清楚夏男是否謀財害命。
賴母的委任律師許哲維轉述指出,賴母得知夏男被重判一年半,顯得很高興,但仍無法釋懷兒子之死;賴母一再反問,為何她的兒子被夏男帶出門,再也回不了家?到底死因為何?夏男是否謀財害命?希望檢方能查清楚,還給死者公道。
許哲維表示,刑法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最重可判處三年徒刑,實務上多半是判處六月以下、可易科罰金之刑,或一年以下徒刑,夏男被判一年六月徒刑,是相對較重的懲罰,他與家屬感謝檢察官與法官釐清真相,他們也支持重判,以警惕不法。
據了解,夏朝源在開庭時還反嗆審判長與蒞庭檢察官「可笑」、「難道同性結婚,要法官、檢察官同意?」直指法官若判決有罪,是迫於輿論的不厚道判決。
夏朝源當庭強硬、激動堅稱,兩人有結婚真意,賴父早就將房產登記給賴,怕財產落他人之手,才找當代書的夏父辦「不動產見證契約」,賴承受家庭等壓力而想結婚。還嗆法官的疑點很好笑,並質問:「要多深厚的感情基礎才能結婚?」、「婚姻自由何在?」。
法界觀點,偽造文書罪刑度法定上限為3年,一般若犯案情節輕微,多半判刑4~6月,夏男被判最高刑度的一半,已算是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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