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命案!高大成拋「下毒後丟屍」 中檢回應了

台中市擁有市值5億不動產的賴姓高中生,和夏姓代書助理登記結婚後墜樓亡身亡。家屬今(5/21)請法醫高大成再次驗屍,懷疑死者先遭中毒,屍體再被扛往低樓層丟下;對此,台中地檢署回應,檢方已完成相驗,尚待解剖報告,家屬等相關意見,檢方予以尊重,但呼籲相關人士請勿僅憑主觀臆測推論相關犯罪情節,給予司法純淨之辦案空間。

高大成中午先後到墜樓現場勘驗、殯儀館驗屍,從死者墜落位置角度、僅一處骨折以及沒熊貓眼等傷勢,大膽研判死者可能不是從10樓墜落,而是遭嫌犯下毒後,再扛到低樓層往下丟,呼籲檢警應逐層勘驗。

台中地檢署針對該署偵辦夏姓被告涉嫌高中生墜樓案做說明,表示5/5接獲警方報驗後,檢察官同日進行相驗程序,及訊問死者家屬、夏姓被告等人。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完畢,認其涉有殺人罪的犯罪嫌疑,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新台幣 30 萬具保候傳,並於5/ 9進行解剖鑑定。

台中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完成相驗及解剖程序,尚待解剖鑑定報告,遺體已發還家屬。檢察官於執行上開法定程序時,均已充分給予家屬陳述意見的機會,至於家屬在訴訟程序外的相關言論及作為,地檢署予以尊重。

法醫高大成到18歲高中生墜樓現場勘驗,發現高中生陳屍草皮枯萎。讀者提供
法醫高大成到18歲高中生墜樓現場勘驗,發現高中生陳屍草皮枯萎。讀者提供

台中地檢署筆紹,檢察官為法定公益代表人,刑事案件之偵辦,須以法律為依歸、證據為憑據,是相關訴訟程序外之意見固可為檢察官辦案之參考,然認定犯罪事實之事證(包含供述或相關鑑定作為),仍均須經由嚴謹之法定證明程序為之。

台中地檢署強調,本案偵辦期間,檢察官已指揮司法警察進行相關偵查作為,以釐清事實真相,呼籲相關人士請勿僅憑主觀臆測推論相關犯罪情節,給予司法純淨之辦案空間。

法醫高大成今天(5/21)再驗屍,18歲高中生的母親見遺體大哭。讀者提供
法醫高大成今天(5/21)再驗屍,18歲高中生的母親見遺體大哭。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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