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食品管理新制 7/1起實施

為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衛生福利部將於七月一日起,開始實施包含食品原料『番瀉』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食用醋之使用限制、旅館業附設餐廳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及食用油脂、罐頭食品及蛋製品等三類食品工廠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的五項食品管理新制。 食品原料『番瀉』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方面,除明定以番瀉為食品原料之使用規定外,現在要求顯著標明相關警語,從自七月一日正式施行(製造日期為準)。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規定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或稱部分氫化油(Partially hydrogenated oils,PHOs)」,自七月一日正式施行(製造日期為準)。 包裝食用醋標示規定,要求以釀造食醋為原料,添加其他原料製成的調理食醋,應於包裝明顯處加註「調理」字樣;以醋酸或冰醋酸之稀釋液添加糖類、酸味劑、調味劑及食鹽等製成之調味液或以此調味液添加釀造食醋混合而成合成食醋,應於包裝明顯處加註「合成」字樣。七月一日施行(產製日期為準)。 旅館業附設餐廳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除持續要求國際觀光旅館內附設餐廳實施HACCP,並擴大要求經交通部觀光局「星級旅館評鑑計畫」評鑑為五星級旅館附設餐廳實施HACCP,並自七月一日生效。 食用油脂、罐頭食品及蛋製品等三類食品工廠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為確保食品衛生安全,以提升產業建立衛生及安全管理系統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