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味粉摻工業劑 5產品驗重金屬

調味粉摻工業劑 5產品驗重金屬

食安問題又添一樁,彰化地檢署查獲「進興製粉有限公司」向台中市「誼興公司」購買工業用碳酸鎂,並添加到生產的胡椒粉、辣椒粉、咖哩粉內,共製成81公噸產品。 食藥署今天說,工業碳酸鎂違法製成調味粉波及18縣市、下游有171家、產品有39項,抽5件產品驗重金屬,結果1週內出爐。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區管中心副主任劉芳銘表示,今天各縣市衛生局動員稽查下游業者,發現有25項產品還在使用,包括餐飲業。 劉芳銘說,還在用的產品如蒸肉粉、食用六號紅、食用七號紅、高級胡椒粉及胡椒粉等,所有販售的下游業者,明天(2日)午夜12時前應完成下架。 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工業用碳酸鎂可做為止滑劑,不過,不可用在加工食品,因為擔心可能成分不純,恐有重金屬污染之虞。食品級的碳酸鎂不可用於生鮮食品,但正常狀況下,一般人不會大量食用胡椒粉。 面對外界對重金屬殘留的疑慮,劉芳銘說,彰化縣衛生局將3業者的5件產品送驗,檢驗重金屬項目銅、汞、砷、鉛等,結果1週內可出爐。 他說,業者使用非食品級碳酸鎂在食品,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 胃散也摻工業劑? 工業用碳酸鎂風暴越滾越大,台中市誼興公司涉嫌販售工業級碳酸鎂,流向到製藥廠當賦形劑添加在胃散裡。雖然目前大批問題藥品已送交檢測,等追查釐清後,將依法開罰、還要被移送法辦。 不過,針對外界質疑「藥事法」中對於工業用碳酸鎂的要求不如食品嚴格,檢方可能無法有強制作為,對此,食藥署今天澄清。 食藥署表示,食藥署對製劑、原料藥與賦形劑皆有管理,分別是書面文件審查,定期及不定期對製藥工廠實地查廠,以及上市後市售藥品抽驗,確保藥品的安全品質,至於在審查藥品許可證時,賦形劑與主成分一樣,都須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規定,提供資料給食藥署審查,並且登錄。 食藥署表示,碳酸鎂能用來防止藥粉結塊或做為藥錠的賦形劑,依規定須使用藥品級產品,不可用工業級碳酸鎂,業者若在藥品中違法添加,可依《藥事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視為「劣藥」,處6萬至3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產品應依同法第八十條立即下架回收,回收品及庫存品並依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沒入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