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萬電動自行車 將納強制車險

不用掛牌且免駕照的電動自行車全台數目超過50萬輛,惟去年騎電動自行車死傷人數逾千人,安全令人擔憂,金管會正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電動自行車納入強制責任車險,如果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後座所載的乘客或被撞的受害人,因此傷亡,都可以迅速獲得醫療給付等基本保障。

金管會表示,該法是為配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今年5月5日審查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第69條之1第4項「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應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依規定投保者,公路監理機關不予受理登記、換照或發照」的規定。

為了使因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的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因此增訂將微型電動二輪車視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稱的汽車,納入強制汽車責任險的承保範圍。

金管會保險局主祕蔡火炎表示,目前全台電動自行車估計有50多萬輛,初步規畫的電動自行車強制車險為多年期的保單,保費未來待產險公司精算,未來將送行政院,再由立法院審議後實施。

根據金管會所擬具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還包括:未依該法規定投保的舉發方式,除現行攔檢稽查舉發外,還增加了,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對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人予以處罰時,可併同舉發。

另外,如果投保義務人於保險屆滿逾六個月,仍未依規定再投保,主管機關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