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案驚見13案違規! 消保處曝3招「反制預售屋陷阱」

消保處查核全國預售屋契約13建案不合格,裁處120萬元。(示意圖:中市府提供)
消保處查核全國預售屋契約13建案不合格,裁處120萬元。(示意圖:中市府提供)

預售屋陷阱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26)日公布契約調查結果,抽查全國50個建案契約,竟有13個出現違規。消保處提醒,預售屋契約應記載事項包括房地標示、契約總價、審閱期與驗收等款項,民眾購屋時需多留意。

消保處表示,去年9月至12月抽查全國50個建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每個建案均查核「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契約總價」及「驗收」等15項目,共查核750項次,計有22項次不符合規定,整體不合格率2.9%,不合格內容散見於13個建案,依法共裁處120萬元。

消保處指出,這次調查有4建案違反「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規定,未記載停車位「性質」、「位置」、「型式」、「高度」等基本資訊,包括:停車場位置是地上層、地面層或地下層,是平面或機械式等,甚至有建商只標示停車場入口處高度,卻未標示停車格高度,「只保證車子進得了停車場,但不保證一定停得進去。」

價款方面,消保處發現一般「契約總價」應是「土地價款」、「房屋價款」(須分別填列專有與共有部分價款)、「停車位價款」的總和,但經查核有4個建案不但沒有分別填寫,價款甚至填列錯誤,各項價款加總與契約總價不一致,將產生後續交屋保留款爭議。此外,契約審閱期間有3建案不足5天,違反規定。

消保處提醒,驗收查核項目發現,有建商將相關風險移轉消費者承擔,訂定有利於建商的驗收標準,像是油漆工程驗收要站在1公尺的距離檢查、地磚工程輕敲5點超過3點空心才修復等,消費者務必小心。

消保處強調,消費者簽約前應做好3步驟:第一、到實價登錄網站確認建案契約備查狀況;第二、逐點核對契約內容是否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相符;第三、若契約內容不合規定,應拒絕簽約,並可向主管機關檢舉,以確保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