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列補助每年超支51億 監院彈劾劉政鴻

虛列補助每年超支51億 監院彈劾劉政鴻

苗栗縣前縣長劉政鴻去年卸任後,新任的縣長徐耀昌發現縣庫赤字逾600億,調頭寸搞得焦頭爛額,監院調查後發現2006年劉政鴻就得知公債比達31.55%,接下來7年竟還大幅擴張支出,還虛列中央補助預算達510億元,審計部要求改善也置之不理,今天以11票對1票通過彈劾。 監委劉德勳、高鳳仙調查,劉政鴻於2005年12月就任苗栗縣長,當年底苗縣府短期債務就已達31.55%,「劉政鴻對於縣府當年財政惡化情況,自難稱不知悉」。 此外監委也發現,苗栗縣主計單位在2006年簽請籌編隔年總預算時,就已經明白指出收入與支出嚴重失衡,舉債已達法定上限,但劉政鴻「無視前揭情況,反而在2008年起大幅擴張歲出,致使苗栗縣政府收支短差日益惡化」,2008年至2014年間歲入歲出短絀金額達361.75億元。 經監委計算,劉政鴻任內平均每年超支51億餘元,遠高於前兩年的22億元及18億元,「是造成苗栗縣政府財務危機的主因」。此外,劉政鴻違反規定,任內八年編列不存在的中央補助收入總計510億元(實際只進帳27億),主計處與審計部2006年就行文要求改善,但劉置之不理,還公然指示轄下單位配合,並「強制分配各單位虛編的額度」。 不但虛列補助,劉政鴻還從2012年起大舉調度縣府轄下各種基金專戶資金,到2014年調用未歸還資金高達147.76億元,各基金專戶帳上應有資金只剩31.83億元,調無可調,終於在2015年初爆發員工薪資與廠商工程款無法支付的財務危機。 「損及民眾權益,嚴重戕害苗栗縣政府形象」,「有危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之虞」,監委調查後今天提案監院,以11比1票通過彈劾劉政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