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死11傷車禍偵結 司機遭起訴阿羅哈客運無刑責

阿羅哈客運國道車禍造成6死11傷,肇事司機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阿羅哈客運公司則全身而退,檢方今天指出,肇事車輛車況正常,司機也無超時,公司因此難以罪相繩。

國道一號北上348公里岡山交流道附近9月11日深夜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一輛阿羅哈客運失控自撞護攔,造成6死、11人受傷。圖為事故車輛。(資料照片)
國道一號北上348公里岡山交流道附近9月11日深夜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一輛阿羅哈客運失控自撞護攔,造成6死、11人受傷。圖為事故車輛。(資料照片)

橋頭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嫌將肇事司機吳恊松提起公訴。橋頭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徐弘儒指出,吳恊松當時並沒有超速,沒有繫安全帶,被告供述當時正在找東西而分心肇事。被告也沒有酒駕、吸毒反應,身體狀況也良好且無超時工作狀況。

這起車禍9月11日發生後,橋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即指揮專案小組積極偵辦,釐清事實,遂逐一傳訊肇事司機事吳恊松、死者家屬、受傷乘客及相關目擊證人,並查扣國道監視錄影畫面、肇事車輛的行車記錄盤、車上監視器影像、車輛維修及司機出勤紀錄等資料,迅速縝密進行各項偵查作為與相關卷證分析比對,案發未滿月於下午偵結。

橋頭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徐弘儒下午舉行記者會指出,經調閱阿羅哈公司被告出勤紀錄及依照高雄市勞工局調查結果,被告肇事前一週內並無超時工作,且9月11日深夜出車時與前次兩次勤務間有連續10小時以上休息時間,符合法令。

阿羅哈客運9月11日深夜國道車禍造成6死11傷,橋頭地檢署3日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肇事司機。橋頭地檢署發言人徐弘儒(圖)並公布當時監視器畫面指出,司機當時是因找東西分心肇事。(中央社)
阿羅哈客運9月11日深夜國道車禍造成6死11傷,橋頭地檢署3日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肇事司機。橋頭地檢署發言人徐弘儒(圖)並公布當時監視器畫面指出,司機當時是因找東西分心肇事。(中央社)

他又說,經調閱車輛保養維修紀錄及依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回函,肇事車輛均有定期檢驗、檢修與保養,歷年監理機關檢驗結果均係合格,且其車體式樣、結構、座椅或相關與車體安全檢驗等均依規定辦理。

他指出,被告供稱均多在家休息或有至附近用餐,經調閱其行動電話雙向通聯紀錄所顯示的基地台位置,車禍發生前,被告均在高雄市鳳山區住處附近,與被告所稱大致相符。

徐弘儒又說,依被告今年3月公立醫院體檢報告所示,其身體狀況正常,血壓及矯正後視力均在正常值範圍內。另調取阿羅哈客運公司提供的車輛行車憑單,被告於今年9月1日至9月11日的駕駛出勤紀錄,含出勤時間、路程、出勤前之血壓、體溫及酒測值均屬正常無異狀。因此本案公司並無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