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億棄土場騙局1】單純借貸卻莫名變投資股東 完美阱陷讓他慘賠近億元

石碇小格頭土石方資源堆置場停工10多年,當年看板仍矗立在北宜公路旁。
石碇小格頭土石方資源堆置場停工10多年,當年看板仍矗立在北宜公路旁。

1990年代,政府為堆置北二高、北宜高2項重大工程廢棄土,規畫在台北縣石碇鄉小格頭興建1處土方資源堆置場,歷經10多年規畫、環評,2006年,1家名為「玉峯營造」承攬「台北縣石碇小格頭土石方資源堆置場」BOT案,卻因資金不足、內部股東鬧內鬨,遭當時石碇鄉公所解約。

時任石碇鄉長葉榮華後來主持重新開標,當時投資林口土資場的宏義工程、湧力營造2家公司,為維繫市場及林口場進土單價在一定價格,因此以宏義工程為主標,投標本案成功。

沒想到,當年的石碇鄉公所卻藉機提高履約保證金至新台幣9,000萬元、設廠權利金新台幣1億2千萬元,加上林口土資場土地收購金額節節升高,導致本案資金不足,最後由湧力營造顏文輝出面對外邀股、借貸資金。

行政院當年要求北台灣公共工程廢土,全數運至台北港填海掩埋,導致小格頭土石方資源堆置場被迫停工。
行政院當年要求北台灣公共工程廢土,全數運至台北港填海掩埋,導致小格頭土石方資源堆置場被迫停工。

投訴人林祺祥告訴本刊,投標過程中,因需買通BOT案審查委員、主審,還答應要給時任鄉長葉榮華回扣金,宏義工程、湧力營造2家公司邀請本案居中牽線者楊博文入股,但因楊個人拿不出資金入注,才會向他請託先行墊借。

林祺祥單純借錢變股東,慘賠近億元。
林祺祥單純借錢變股東,慘賠近億元。

「我因為借人錢,無辜捲入這場商業詐騙,平白損失數千萬元」」,林祺祥無奈地告訴本刊。當年約定原始股金共新台幣2億元,共分10 股,每1股2千萬元,但後來業者巧立名目膨脹到2億8千萬元,他陸續支付包括行賄款項、履約保證金、第1期3,600萬元設場基金共8,600萬元,終於2007年4月開工,後因當地居民抗爭,場方又拿出「敦親睦鄰費」平息眾怒,同年8月才順利動工。

通往堆置場的產業道路近期重新修建,柏油路面、護欄全部翻新,有復工跡象。
通往堆置場的產業道路近期重新修建,柏油路面、護欄全部翻新,有復工跡象。

沒想到動工沒多久,玉峯營造王姓股東向調查局檢舉,指本案有官商勾結,調查局雖曾搜索宏義公司,因查無實證無法偵辦。

「這是1個完美的設局」,林祺祥說。為了掩飾犯行,宏義公司薛曉峯、湧力營造顏文輝早已設計1套完整計畫,即時任鄉長葉榮華由顏文輝、楊博文、本案另名莊姓關係人負責洽談、遞交賄款;審查委員會則由顏文輝、楊博文負責。

林祺祥說,這些買通關係的資金來源,均由湧力營造及楊博文向他借貸的金錢來支付;宏義公司僅負責履約保證金、設場權利金、工程施工費用,調查局至宏義公司搜索,當然毫無結果。

工程廢棄土的利潤相當驚人。(照片中人、車、地點與本案無關)
工程廢棄土的利潤相當驚人。(照片中人、車、地點與本案無關)

施工期間,又有支付石碇鄉代表會代表、縣議員顧問費,由莊姓關係人、湧力營造負責人莊清基出面處理。依莊姓關係人說法,標審中規定僅能收受公共工程廢棄土,私人建案廢棄土不能收受,需要另委託2位議員在議會中溝通,希望開放收受民間工程廢棄土,以利營運,結果未獲當時台北縣政府同意。

2008年7月,該場又因私人土地問題造成停工,期間場方假藉楊博文收取鄉長葉榮華賄款1千萬元為由,將楊的股東身份剔除,更擅自將林祺祥墊付的資金轉為股金,且未經林祺祥許可下,將林祺祥莫名變成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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