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億棄土場騙局2】複雜政商關係巧立名目只為騙 屢調頭寸都進他們口袋
1990年代,政府為堆置北二高、北宜高2項重大工程廢棄土,規畫在台北縣石碇鄉小格頭興建1處土方資源堆置場,歷經10多年規畫、環評,2006年,1家名為「玉峯營造」承攬「台北縣石碇小格頭土石方資源堆置場」BOT案,卻因資金不足、內部股東鬧內鬨,遭當時石碇鄉公所解約。投訴人林祺祥向本刊爆料,他因友人楊博文請託,陸續借出8,600萬元,卻無辜捲入這場商業詐騙,損失慘重。
林祺祥從單純借貸卻變成股東,雖反對並要求宏義公司薛曉峯、顏文輝退還資金,但2人均以資金不足無法退還,綁架林的資金運用,林祺祥只好另謀他法,轉售5%股權給友人陳清水套取少部分現金。
2009年3月,宏義公司在未知會林祺祥、陳清水的情形下,以人頭另外申請「基銘工程顧問公司」。同年8月,湧力營造的莊清基與莊姓關係人,假藉顏文輝住院開刀、中秋交際費、鄉代會主席欲借100萬元等理由,共需280萬元;莊姓關係人則稱需交付議員公關費、顧問費共150萬元,希望由林祺祥先行墊付,林仍選擇相信交付這些款項。
2009年10月,宏義工程又要求林祺祥、陳清水需繳交鄉公所權利金1,680萬元,林、陳2人事後又匯入宏義公司400萬元設場基金,實則繳完該筆權利金後,股金尚餘近5,000萬元,沒想到宏義公司卻以假帳支出,再將該筆現金轉為「基銘工程顧問公司」資金。
2009年12月,顏文輝再要求陳清水匯款交際費200萬元。由於宏義公司一再索討現金,2010年1月,陳清水要求查帳,薛曉峯、顏文輝立即坦承帳目不實,並以該筆侵佔股金款項,充當退還陳清水的股金,林祺祥得知後也同時表達要求退股之意,但顏、薛2人卻置之不理。
2010年3月,宏義公司通知股東開會,告知後續土尾工程將改由「基銘工程顧問公司」名義施作,需再增資新台幣7,000餘萬元,林祺祥確信此舉違法且有陷阱,拒絕參加並要求退股,但薛、顏2人均不理會。
場方與私人土地間的糾紛延宕許久,鄉公所一時也無法解決,停工530天後,直至2010年3月才又正式開場。期間宏義公司薛曉峯、湧力營造顏文輝因行賄費用支出太多,不敢要求石碇鄉公所及台北縣政府解約。
林祺祥告訴本刊,依宏義公司與石碇鄉公所BOT案合約內容,條文中明訂不得轉包,否則視同違約。但實際上,卻是宏義公司以土頭(宏義公司)名義,以每1立方公尺185元底價,呈報石碇鄉公所、台北縣政府,其餘差額由土尾(基銘工程顧問公司)承接後續工程。
本刊調查,「土頭」是指土方證明,即某工地向當地縣市政府工務局申請,預報某工地大約有多少棄土量要進場傾倒。另外工地業者還要跟土資場業者申請、購買土方證明,完成繳費後才可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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