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億棄土場騙局3】證據確鑿法院偵查8年卻不辦 衰男怒轟司法不公逼死他
1990年代,政府為堆置北二高、北宜高2項重大工程廢棄土,規畫在台北縣石碇鄉小格頭興建1處土方資源堆置場,歷經10多年規畫、環評,2006年,1家名為「玉峯營造」承攬「台北縣石碇小格頭土石方資源堆置場」BOT案,卻因資金不足、內部股東鬧內鬨,遭當時石碇鄉公所解約。棄土是項點石成金的行業,業者藉匿報謀暴利,行政機關傻傻分不清,司法機關怠忽職守,浪費公帑。
本刊調查,「土頭」是指土方證明,即某工地向當地縣市政府工務局申請,預報某工地大約有多少棄土量要進場傾倒。另外工地業者還要跟土資場業者申請、購買土方證明,完成繳費後才可進場。
「土尾」是指棄土單,若要正式進場倒土,需向土資場業者申請、購買棄土單,棄土單是一種四聯單,包括進土工地管轄縣市政府、土資場所在地縣市政府、土資場業者、進土營造廠各備留一份存查。
林祺祥告訴本刊,當時合約底價為每1立方公尺繳185元,另需繳交鄉公所回饋金10元,若單價增加25%,再多繳10元回饋金,依此比例調整,單價會隨土資場業者跟營造廠交易價格逐年調漲。
林祺祥從公司會計提供的6年營運期間帳目明細,得知宏義對外營業價格分別有280、290、300、320、330等不同價格,但法院、股東查得的會計資料卻始終只有185元。
林祺祥以北市福清內湖垃圾山清運計畫,業者實收330 元,但在2020年宏義工程向新北市府提告請求損害賠償案件中,高等法院審理期間,宏義工程稱土方收入只有185元,顯見匿報後面增加的差價,短少145元,涉嫌侵占台北市政府公帑,還對新北市政府申報不實,涉嫌偽造文書,對既存股東詐欺,司法單位可向台北市政府調案查實。
林祺祥表示,基銘工程顧問公司在本案不具任何法理可對外營業,其所有收入及支出,所登列發票均為宏義工程所有,僅為薛曉峯、顏文輝用以避繳回饋金及逃漏稅、行賄、洗錢、分贓的工具。
依回饋金計算方式為 230 元/ 1立方公尺(第二級)X125%=289/ 立方公尺,則該案每立方公尺需繳交石碇公所回饋金 30 元/1立方公尺,而宏義工程實際申報僅1立方公尺/185 元,回饋金僅需繳10元/1立方公尺,明顯匿報。
本案因行政院要求北台灣公共工程廢土全數運至台北港填海掩埋,行政命令相互抵觸,最後導致停工,實際僅進土738,000立方公尺,每1立方公尺少繳回饋金20元計算,已匿繳新台幣1,400萬元,若以全廠原先設計的 600萬立方公尺計算,至少可匿繳1億2千萬元以上。
林祺祥指控,宏義工程將支出費用全部集中在(土頭)即 185 元/立方公尺內,對鄉公所、新北市政府及股東提報,僅以185元/立方公尺共 716,203立方公尺,實際收入僅132,497,255元,卻將(土尾)基銘工程顧問公司的收入隱匿不報,甚至謊稱虧損,實則藉由基銘工程顧問公司掛名仲姓負責人、游姓會計的銀行戶頭,轉匯盈餘現金,作為行賄、分贓,並由基銘工程顧問公司購入另1家工程公司發票共7,780萬元,交由宏義工程沖帳,將收入資金佔為己有,以上均有宏義報表可比對。
離奇的是,林祺祥將上述涉嫌詐欺、侵佔的資料,向台北地檢署提告,歷經8年訴訟,8位檢察官審訊,亦提供銀行往來帳戶及相關名冊、日期、金額,卻無任何1位檢察官對此審訊或採證。林甚至在新北地檢署提告,法院連林提供犯罪者的銀行帳戶、指紋比對請求,亦全數遭駁回,不予偵查,令人懷疑司法公正性。
林祺祥控訴,現今廢棄土傾倒價格,每立方公尺彈升至逾1,400元以上,目前台北港三期傾倒廢棄土已屆飽滿,新傾倒區仍在規畫興建中,由於本案廢棄土量尚餘500餘萬立方公尺,可收入金額高達新台幣60億元以上,民間傳言有地方民代積極介入運作,希望重啟「石碇小格頭土石方資源堆置場」,司法機關應全面清查過去弊端,還給人民對政府施政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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