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個政黨遭廢止備案 內政部:若違反國安法、反滲透法將聲請解散

內政部表示,現有65個政黨因違反政黨法規定,經內政部依法廢止備案。   圖:翻攝內政部網站
內政部表示,現有65個政黨因違反政黨法規定,經內政部依法廢止備案。 圖:翻攝內政部網站

[Newtalk新聞] 中共統戰動作頻頻,近日被揭露邀約台灣藝人擬組「台灣擁和黨」。內政部17日發布新聞稿回應,已有65個政黨因違反政黨法規定,經內政部廢止備案;政黨不得接受境外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的行為,以免觸犯國安法及反滲透法等規定,而遭受處罰及解散。

內政部指出,有意籌組及參與政黨活動的民眾應拒絕中共利誘操控淪為統戰工具,以免觸犯國安法及反滲透法而受罰。依政黨法第27條規定,政黨有連續4年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連續4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備案後1年內未完成法人登記者,由內政部廢止其備案。已有65個政黨因違反上述規定,經內政部依法廢止備案。

內政部續指,目前正值政黨法所規範的政黨財務申報期間,有政黨負責人及幹部疑有違反反滲透法被檢調機關查扣帳冊,以致無法如期申報財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規定,政黨的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政黨或其負責人及選任人員倘有破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情事,內政部將提請政黨審議會後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

內政部重申,政黨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政黨法及相關法律,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的行為,以免觸犯國安法及反滲透法等規定,而遭受處罰及解散,呼籲政黨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範,共同維護自由民主,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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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政黨法27條規定廢止備案政黨列表。   圖: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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