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有條件不實施夏電

繼六月配合政府疫情紓困,住宅用戶不實施夏月電價制度後,台電昨(廿二)日宣布,七月將繼續不實施夏月電價,惟整體考量「減少用戶負擔」與「力促用戶節電」兩大目標,七月住宅用電將以全月用電度數一千度劃分,一千度以下的部分改採非夏月電價,超過一千度部分則維持按夏月電價計費。預計將有約一千萬用戶受惠,總計減收十九億元電費。

台電進一步指出,七月用電量超過一千度的部分,仍適用夏月電價,但庇護工場、立案社福機構、護理之家及使用維生輔具之身障家庭,約一·三萬戶,全部用電均按非夏月電價收費。

此外,台電也強調,此次七月延續非夏月電價,還需要修改電價計費程式,因已進入七月下旬,許多電費帳單已經寄出,若用戶七月電費仍依夏月電價費率計收,台電將自動重新計算,差額併於次期電費退還,民眾權益不會受損。

台電表示,全台約一三○○萬住宅用戶中,約三百萬戶七月平均月用電量低於一二○度,本即不受夏月電價制度影響。其餘一千萬戶中,約有八十五萬戶七月用電量超過一千度,在住宅用戶數中僅占六·五%,其七月用電量約十二億度,卻占所有住宅用電二十一%,屬於住宅用戶中之重度用電戶。但考量其亦因疫情影響,用電增加,因此僅針對其用電量超過一千度部分,維持依夏月電價制度計費。

台電舉例,假設有一住宅用戶,七月全月用電量為一二○○度,如仍採取夏月電價制度,其應繳電費約五二○○元。如其用電量一千度以下部分改採取非夏月電價,逾一千度部分才採取夏月電價計費,預計電費將降為約四六○○元,減少約六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