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誤闖快速道路 虎警護送下交流道

七旬翁誤闖快速道路,虎警護送下交流道。(記者劉春生攝)
七旬翁誤闖快速道路,虎警護送下交流道。(記者劉春生攝)

▲七旬翁誤闖快速道路,虎警護送下交流道。(記者劉春生攝)

嘉義縣一名七十三歲的許姓民眾,日前從元長鄉騎乘自行車要返回嘉義大林住家,因不熟悉路況且未注意匝道交通標誌、號誌,誤闖臺七十八線快速道路。

警方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巡視,終於在臺七十八線往東十八公里處路肩發現許姓民眾。為保護其安全警方迅速將其攔下,告知快速道路係禁止自行車行駛;另考量快速道路車速快、車流量大,自行車在快速道路上行駛非常危險,為了保障許姓民眾的安全,也避免交通事故發生,警方沿路肩在後方護送他下土庫交流道,並指引返回大林住家的行車方向,讓許姓民眾平安返家。

虎尾警分局呼籲,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設置目的,在於提供車輛駕駛人及行人有關道路路況之警告、禁制、指示等資訊,用路民眾務必注意,以便利行旅及促進交通安全。機車、自行車騎士若不慎誤闖國道或快速道路,切記千萬不要迴轉或逆向行駛,要順著車流走,減速慢慢往外側車道移動且停靠在路肩等安全場所,再撥打一一零等待警方到場救援,以免危害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