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修法/政院通過一例一休、取消國定7天假

勞基修法/政院通過一例一休、取消國定7天假

在勞工團體於場外抗爭的聲浪中,行政院會今(30)日通過勞動部所提《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取消7天國定假日、週休二日採「一例一休」,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林全會中裁示,協商過程辛苦,協調出最小衝突的版本,但社會上仍有不同聲音,需要繼續努力溝通。 行政院通過草案明定為落實週休二日,例假出勤僅限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規範,每7日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另1日為休息日。休息日出勤工資2小時以內者另給予1又1/3以上,第3小時起另給予1又2/3以上;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8小時計算;超過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以12小時計。 草案並增訂,在未損及勞工休假權益的前提下,將國定假日回歸內政部主管機關有關規範辦理,讓休假日達成全國一致標準。亦即修法後,國定假日將從比照公家機關,取消1月2日元旦隔天、3月29日青年節、9月28日教師節、10月25日台灣光復節、10月31日蔣公誕辰、11月12日國父誕辰,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等7天國定假日。 據轉述,行政院會中金管會表示,此舉有關金融市場是否開市的問題,金管會已對影響做計算,如稅收、業者手續費、股市期貨交易量、銀行收入及保費收入等,「如不開市會有極大的損失」,若以原本方案開市,金融業也需負擔巨額加班費,故金管會支持修法,金融業能真正周休二日,且開市時間也能與國際接軌。 經濟部則表示,積極與工商界溝通協商,瞭解工商界想法。勞資雙方在追求企業永續經營目標一致,盼能達成共識。工商團體表達經營不易,但仍重視並肯定勞工需求與權益,也希望雙方可取得共識。此外工商團體也反應,由於此一修法案已多次調整,希望看到完整的修法而非逐條調整,喪失原立法精神。 勞動部也表示,《勞基法》第30條所定法定正常工時,自今年1月1日起縮減為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期達成週休二日的目標。雖然尚有部分事業單位未落實週休二日,為有效保障週休二日,因此擬具《勞基法修正草案》。 由於此修法與勞工團體訴求顯然背道而馳,勞團今天上午已發動上百人在行政院門口抗爭取,幾度與警方發生推擠,並遊行至立法院前表達訴求,但行政院會上午仍通過此修法並送立院審議,預料勞團不會善罷干休,近日將會發動更大規模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