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發放「農粉幣」每張面額250元 2類人可領取!

▲ 圖/農業部提供

花蓮縣 / 查厚葦 綜合報導

由於0403地震衝擊花東旅遊,為了振興花蓮農村、農產業並帶動消費,農業部將從7月1日起至10月31日發放70萬張「農粉幣」,每張面額250元。有兩類人可領取,第一類是到花蓮遊玩的民眾,可以立即領幣使用,第二類是在指定電商平台花蓮專區消費滿千則送一張,而且可累送,但須於發送後2個月到花蓮店家進行實體消費才能核銷。

農業部表示,「花蓮振興農粉幣」將於113年7月1日正式上路開跑,發送領取至113年10月31日,最晚則使用至113年11月30日,預計發放70萬張,每張250元。農粉幣可到花蓮轄內合作業者實體場域消費農特產品、農業體驗活動(含農事、生態、導覽、餐飲或個別場域內套裝遊程)、門票或伴手好物等項目,民眾出示農粉幣條碼給業者掃描後便能直接折抵消費,限一次抵用完畢且不得找零。

農業部今日公布領取農粉幣的方式的兩種方式,第一,只要到訪花蓮的民眾,註冊加入農業易遊網會員登入後並開啟定位,免抽選即可領取一張面額250元的農粉幣,同一個會員綁定之手機號碼及帳號限領一次,可於領幣後7天內到花蓮轄內農粉幣合作業者處抵用消費;第二,為前往本部指定電商平台「從心出花2.0」花蓮專區單筆消費滿千元送一張農粉幣,買愈多送愈多,並須於發送後2個月內到花蓮合作業者處進行消費抵用,最晚使用期限為113年11月30日;同一個會員在第一類及第二類可分別依發送條件領取使用。

農業部也提醒,民眾開啟手機定位領取第一類農粉幣後,若超過7日期限未使用,系統將自動回收,民眾可於下次回訪花蓮時,再次登入進行領取。逾期未使用之第二類農粉幣,系統則直接回收,供發送系統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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