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男與6旬女吵架 凌晨赴對方住處樓梯間縱火

社會中心/莊立誠 黃柏榕 新北報導

口角衝突竟然演變成縱火案!週日凌晨三點多,新北新莊區自強街某巷弄公寓樓梯間,突然冒出火煙,所幸被路過的居民及時撲滅。警方調查發現,8旬陳姓男子疑與6旬女性友人發生口角,憤而在樓梯間縱火,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員警在現場,來來回回採證,只見1樓樓梯間,被燒的一片焦黑,一旁的助行器也被波及。大半夜,居然有人跑到這裡縱火,讓民眾好傻眼。民眾說,我跑出來看,一看哇對面的也都跑過來看,我才進去提一桶水出來滅火。還有人表示,一個人在外面,逗留了以後就轉了一圈,後來他就拿了一包東西,拿了一包東西以後就進來,進來以後就丟在裡面,人就出去了。好在附近市場攤商經過,發現怎麼冒出陣陣白煙,趕緊提水來滅火,才沒釀成更大火勢。

8旬男與6旬女子起口角 氣不過!凌晨赴對方住處樓梯間縱火
8旬男與6旬女子起口角 氣不過!凌晨赴對方住處樓梯間縱火

警方循線追人,發現縱火的,是一名8旬老翁。他表示因為先前和女性友人,發生口角糾紛,實在氣不過。31號凌晨接近3點,就騎著機車,來到這名65歲女性友人,位在新北市新莊區自強街的住處,隨手拿起紙張,打火機一點燃,往公寓1樓樓梯間丟,隨後逃離現場。新莊警分局中港派出所所長高裕傑表示,經查陳嫌與友人有口角糾紛,因氣憤難平故拿取紙張,用打火機點燃後往一樓樓梯間丟擲,警訊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口角衝突,就縱火洩憤,糾紛都還沒解決,老翁先被依公共危險罪,函送偵辦,為自己行為付出代價。

8旬男與6旬女子起口角 氣不過!凌晨赴對方住處樓梯間縱火
8旬男與6旬女子起口角 氣不過!凌晨赴對方住處樓梯間縱火

原文出處:8旬男與6旬女子起口角 氣不過!凌晨赴對方住處樓梯間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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