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崑萁炒股案遭判8月徒刑 隔海高喊「政治判決」

傅崑萁炒股案遭判8月徒刑 隔海高喊「政治判決」

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立委任內涉炒股案,歷審都判有罪,他不服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8個月,可再上訴。人在廈門的傅崑萁晚間發出聲明,痛批這是蔡英文及法院「政治判決」。 法官於判決量刑審酌指,傅明知公眾人物一言一行深具社會影響力,竟無視政府禁止炒作股票法令,知法犯法,嚴重影響證券交易市場。被稱「花蓮王」的傅崑萁赴大陸廈門參加海峽論壇,中午宣判直到晚間近9點,才透過縣府回應。 這起案件已偵審12年,台中高分院上午更二審宣判,傅崐萁未到庭聽宣判。經查傅崑萁6月17日赴大陸廈門參加海峽論壇,媒體詢問對此回應,直到晚間8點53分,縣府才透過媒體LINE群組發出聲明,劈頭就指這是蔡英文的政治判決。 傅崐萁表示,本案很清楚地可以看出是政治審判,蔡英文總統高舉司法改革大旗,實際上是在操控司法,打擊政治對手。還稱判決書的論述內容,出現激烈與情緒性文字,這在過去本案歷經偵審中僅見,顯示法院合議庭故意在判決書的文字論述,以便日後作為參選公職或台北市長時,對手打擊的文宣武器。 他說,本案在更一審時九個月,本可宣告緩刑,而這次更二審適用速審法,非但未减刑至1/2,一反常態僅減一個月,也未宣告緩刑,尤其刑度更比主要被告重,有違國內司法判例常態。國內企業大亨判刑2年都予緩刑,而這件10餘年的陳年老案,卻用大動作的宣判,意圖非常明顯,傅崐萁一定上訴到底,返還清白。 不過本案卻是愈判愈輕!根據媒體報導,台中高分院今天(20日)更二審宣判,又減輕量刑,僅判處8月徒刑,不法利益6302萬餘元沒收,台中高分院所持的理由,是傅崐萁等人已拿出1483萬餘元與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和解,又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與罪犯減刑條例,減輕刑期二分之一。 至於量刑審酌的主要因素,台中高分院指出,傅崐萁智識程度甚高,任立法委員多年,有多年買賣股票經驗,智識程度明顯高於一般社會大眾,對於政府禁止炒作股票行為應有相當之認知;且當時是中央級民意代表,本應謀求國家、社會及多數民眾之最佳利益,善盡其反映民意、形成共識並促進民主參與之職責,非可僅因牟取一己私利,而置廣大投資人權益及集中交易市場秩序於不顧;又明知公眾人物一言一行深具社會影響力,且自己每月已領有高額之薪資,竟無視政府禁止炒作股票法令,知法犯法,夥同合機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楊愷悌、副總經理余素緣、股市名嘴張世傑(古董張)等人炒作而扭曲股票價格,嚴重影響證券交易市場。 不過,楊愷悌、余素緣等人於原審判刑後,以3461萬8314元與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達成和解,傅崐萁等人也以1483萬6424元與該保護中心和解,據此審酌判處1年4月徒刑,再減刑兩次,判處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