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淹水補助 毋須逐戶認定

中國時報【張亦惠╱嘉縣報導】 823水災造成許多人家園受損,後續淹水認定問題卻爭議不斷,25日縣議會總質詢,議員黃嫈珺以義竹鄉後鎮村空拍照提出質詢,質疑部分住戶認定未過,綜合規劃處處長李明岳表示,縣府在21日派他及社會課承辦人到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參與相關會議,當日討論後達成決議,並明文寫下「毋須逐戶認定」,受災戶只要向公所申請淹水補助,周圍有相關事證即可,無需自行拍照舉證。 黃嫈珺在議會質詢時表示,目前地方淹水救助認定,還是逐戶丈量淹水高度,就有義竹鄉後鎮村民向她反映,周圍鄰居都通過,只有他沒過,黃嫈珺質疑所謂從寬、從速卻在實際執行上有諸多爭議。 李明岳對此表示,因黃嫈珺20日的質詢,讓縣長了解此問題,21日即派他與社會局李姓承辦人北上行政院國發會參與相關會議,靠著李姓承辦人從88風災以來的第1線經驗及黃嫈珺提供的823水災相關照片,成功將關鍵的「毋須逐戶認定」明文寫進公文中,讓執行認定的公所、村幹事有所依據。 黃嫈珺進一步質疑新標準是否馬上適用,李明岳說,國發會公文25日會轉發至各公所,災民只要到公所申請並填寫切結書即可,以空拍照範圍,排除有淹水閘門者及墊高戶或左鄰右舍有淹水50公分的照片,即可從寬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