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成娃娃機台不合規定 擬統一規範

記者李佩玲/臺北報導

據統計,國內已有超過3000間夾娃娃機店;不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查核發現,有近9成店家機台內商品標示不合規定,有20家業者機台未經評鑑或與評鑑通過機台外觀相似,但遊戲玩法不同、尺寸不符;對此,消保處呼籲主管機關應釐清夾娃娃機定位,並健全相關管理制度,經濟部則回應指出,今年將研議統一規範。

變更遊戲玩法 有賭博之嫌

消保處表示,不少家長反映學童經常流連夾娃娃機商店,但機台商品並未分級,若有不肖業者擺放色情、猥褻物品或違禁品,或變更遊戲玩法使夾娃娃機有賭博性質,恐影響學童身心。對此,消保處日前針對臺北市、桃園市、高雄市、雲林縣、彰化縣、宜蘭縣等6縣市、26家夾娃娃機商店進行聯合查核,查核項目包括建築安全、消防安全、商品標示、商業登記、機台本身、商品檢驗標識、違禁品及妨害風化物品管理。

消保官王志宏表示,在建築安全、消防安全方面各家業者均符合規定,警方也查無猥褻物品,僅部分公仔較為「清涼」,但也未構成妨害風化。不過,在商業登記管理部份,有7家業者未辦理商業登記,不符合規定;機台本身管理部分,有20家業者因機台未經評鑑,或與經濟部電子遊戲機評鑑委員會評鑑通過的機台外觀相似,但遊戲方法不同、外觀尺寸不符。

在商品標示管理部分,則有23家業者不符合規定,主要違規包括玩具、電器及電子商品,全無標示或欠缺部分標示。對此,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則表示,依商品標示法規定,製造商、進口商應改正商品標示,否則可處2至20萬元罰鍰,且可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台主應標示聯絡方式

另外,消保處也提醒民眾,於夾娃娃機商店消費時,除應注意機台是否有與商品價值同等的保證夾取物品金額外,也要注意機台有無標示場主、台主聯絡方式或資料,以免發生爭議時投訴無門。

消保處調查,有近9成店家機台內的商品,標示不合規定。(記者李佩玲攝)

消保處查核發現部分業者會在商品底部添加鐵塊,增加商品重量。(記者李佩玲攝)

消保處查核夾娃娃機店,近9成店家機台商品標示不合規定、7成多店家機台不符規定。(記者李佩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