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成民眾認同「性平三法」修正 有助減少性騷事件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今(10)日公布「113年性別平等觀念電話民意調查」結果,此次調查包含民眾對於性別平等、婚姻、同性戀、跨性別者的態度及促進性別平等措施的看法,調查結果顯示,民眾性別平等觀念逐年提升,其中,有69.1%民眾認同同性伴侶應享有合法結婚權利,較去年提升6.5個百分點,較同婚法案通過前(107年調查)的37.4%,更大幅提升31.7個百分點 。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指出,性平三法修正已於今年3月8日全面實施,透過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建立專業「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根據本次首度調查,高達89.1%民眾認同政府民國112年大幅修正「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有助於減少性騷擾發生,不論從法制面及民眾支持度上,均可見我國對性騷擾防治議題的高度重視。

行政院性平處表示,民眾對傳統婚姻觀念已有明顯改變。調查顯示,75.4%民眾同意「一對情侶住在一起,即使沒有結婚的打算也沒有關係」;有高達82.7%民眾認為「無婚姻關係同居家庭成員不應受到歧視與不平等待遇」。

行政院性平處指出,立法院於去年通過修正《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納入同性配偶也能共同收養子女規定,民眾對於同性伴侶權益更加支持,調查顯示,76.9%民眾同意「同性配偶應該有領養小孩的權利」,較去年調查結果74.1%提升2.8個百分點,更較107年首次調查53.8%大幅增加23.1個百分點。此外,今年首次調查民眾對「單身女性及女同志配偶可以利用捐贈的精子,生育小孩」的看法,即獲近6成民眾支持。

行政院性平處強調,近年推動「消除性別刻板印象、偏見與歧視」等重要性別議題,督導各機關公私協力推動營造性別平等友善職場、消弭傳統性別角色觀念、促進民眾對多元性別的認識與接受度等,厚植性平意識並深化各項性別平等推動工作,並朝向「性騷擾及性別暴力零容忍」目標邁進,積極營造尊重包容、性別友善的幸福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