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織翁啟惠罪名?ASCO親屬利益指未成年子女

羅織翁啟惠罪名?ASCO親屬利益指未成年子女

翁啟惠卸下中研院院長職務後,隨ASCO即將召開又成焦點,日前有網路媒體披露指翁啟惠三度說謊,在即將以專家身份參與浩鼎獲邀公開OBI-822解盲結果的ASCO(美國臨床腫瘤醫學會)年會的論文利益衝突申報上,仍揭露自己與浩鼎「毫無利益衝突關係」。只是仔細翻閱ASCO年會規範,要求申報最親近親屬定義卻是「未成年子女」,國內化學學者表示,翁啟惠女兒早已成年,其實已不在規範範圍內,並未違反ASCO規定。 此外,報導也指控翁啟惠在論文利益衝突申報中填寫自己與親屬並未生醫藥技術的專利或是有取得技術移轉授權金,認為翁擁有多項專利且浩鼎這次OBI-822 藥物的醣分子合成技術專利,也是翁的專利,還可以獲得技術移轉授權金。不過根據中研院今年3月間的公告說明指出,這項醣分子合成技術專利其實是以中研院名義簽署技轉合約,而非翁啟惠個人名義,甚至強調翁啟惠的研究成果技術移轉給業者之後,都是從技術層面義務提供諮詢及協助,未收取任何報酬。 生化學界學者忍不住替翁啟惠報不平,認為ASCO年會為重要學術年會,論文的聲明內容攸關學術倫理,應該先查證ASCO相關規定。 網路媒體報導,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是三度說謊,因為依ASCO規定必須揭露論文的利益衝突聲明當中,又再度隱瞞家人擁有浩鼎股票的事實,而公開聲明與浩鼎無利益衝突關係。 但化學學者則是拿出ASCO的規範替翁啟惠抱不平,因為根據ASCO規範的與公司利益衝突政策聲明第18點,有關「immediate family member」(親近親屬,直系家庭成員)利益者的定義,其實是包括pouse(配偶)、dependent child(受撫養未成年子女)、或者adult child employed by the sponsor(受僱於贊助商的成年子女)、any other relationship involving the sharing of income or assets(或有其他關係而分享收入或財產者)。 學者表示,按ASCO論文規範申報的定義與規範,翁啟惠子女早已成年,不受翁啟惠撫養,其實已經不在被要求申報的範圍內,其子女也沒有在公司任職,因此是申報事項是符合ASCO規定的,學者批評,這些指控與學術倫理有關,涉及研究人員的學術地位,媒體應該詳細查證。 學者指出,一般在歐美國家只要子女成年之後救無撫養關係,不會分享父母薪水財產,若有也是透過贈與或繼承手續,該繳稅就繳稅,之後這些財產就變成該成年子女財產,亦即與父母財產即分開獨立計算看待,因此就歐美規定來看,僅揭露未成年子女利益的法律邏輯是很清楚的。 而網路媒體另一指控則是指ASCO規定必須揭露親近親屬是否擁有技術的專利或是有取得技術移轉授權金,批評翁啟惠擁有多項專利,且曾移轉技術給浩鼎還取得授權金,但卻在利益聲明中竟也填寫「無」,認為翁啟惠又在說謊。 不過這項指控早在3月間中研院便發佈新聞稿強調,浩鼎生技乳癌疫苗OBI-822是美國Memorial Sloan Kettering癌症中心技轉給該公司研發而成,並非翁啟惠技轉給浩鼎生技,而翁啟惠技轉給浩鼎生技的研究專利是「大規模酵素合成寡醣」技術與第二代乳癌疫苗OBI-833。但這兩項專利技術轉移給浩鼎都是以中研院名義技轉,也不是以翁啟惠個人名義技轉,甚至翁啟惠技術轉移給生技業者之後,都是從技術層面提供諮詢與協助,未收取任何報酬,也未介入公司營運。 根據此次ASCO議程,年會於美國時間6月3日至7日在芝加哥舉行,浩鼎的口頭論文報告則安排在4日下午。該論文第一作者是台大醫學院外科教授黃俊升,口頭報告人是美國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海倫-迪勒家庭綜合癌症中心乳癌臨床試驗教育主任教授魯格(H.Rugo)。 ASCO論文報告後,台灣時間6月5日上午10時30分浩鼎也宣布將在櫃買中心召開記者會,公布OBI-822數據結果和未來三期臨床方向,並於當天下午14時於元富證券舉行法說會,揭露所有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