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首認新冠疫苗有引發血栓風險 疾管署曝符合1條件可重提救濟

外電報導,英國製藥大廠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簡稱AZ)首度在法庭文件中承認其COVID-19疫苗可能引起血栓等罕見副作用;對此,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今(2)日表示,疾管署與食藥署會緊盯後續發展,曾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者,後續若發現有新事證,可自行政處分法定救濟5年內再次申請。

英國《每日電訊報》(Daily Telegraph)報導,製藥大廠阿斯特捷利康與牛津大學(University of Oxford)合作開發的AZ疫苗,被指控導致數十起死亡和重傷害病例,AZ也在法庭文件內首度坦承,確實在極少數情況下,可能引發血栓等病症。

曾淑慧今日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疫苗的安全性跟有效性,都是由食藥署來審核把關,不管是拿到藥證或緊急使用授權(EUA)都是,疾管署與食藥署都會緊盯後續發展。

曾淑慧提醒,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規定,民眾如曾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者,於行政處分作成後,若後續有符合「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者,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處分者」,也可以自行政處分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5年內,提出再次申請。

另外,國民黨立委廖偉翔與民眾黨立委陳昭姿今日上午也舉行記者會批評,疾管署疫苗傷害賠償程序缺乏透明杜、審議過程荒腔走板,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2小時就審議90案,80秒就決定一個人死因是否可以補償,根本是草菅人命。

曾淑慧表示,政府對每件申請案都審慎以對,審議過程合法合理,且確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獨立行使職權;審議小組則秉持醫學專業並以審慎客觀之態度,全力取得事證方作成結論。

曾淑慧指出,一旦收到民眾提出申請之後,須調閱其完整就醫紀錄、相關檢查及檢驗結果等,視案件複雜程度,送審議小組指定的2至4位鑑定委員或醫學專家先行初步鑑定,再送法律或社會公正人士委員作成案件綜合建議。

曾淑慧進一步解釋,負責初步鑑定的委員專家會依申請人所提的各項資料,基於學術專業及臨床經驗,並參採具有人口群體或致病機轉為研究基礎之醫學實證文獻,按審議辦法規定進行醫療專業判斷,鑑定專家也會召開小組會議先行討論,完成案件初步鑑定。

曾淑慧還說,案件初步鑑定完成後,專家鑑定意見及資料才會提交審議小組會議進行實質審議,完成因果關聯性的研判;而目前審議辦法並無針對審議小組是否需就審議委員討論過程進行錄音的規定,但會議結論皆記載於歷次會議紀錄,並公開於疾管署網站供大眾閱覽。

曾淑慧解釋,每次審議小組會議審查案件量大,是因為COVID-19疫苗大量接種後,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案件隨之驟增,因而協請專家委員加開會議及增加每次會議審議案件數,以加速案件審議,但審議品質未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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