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 Tech搶地盤 插手金融服務問題多

4大科技巨擘─亞馬遜(Amazon)、蘋果(Apple)、臉書(Facebook)和谷歌(Google)。 (路透社/達志影像)
4大科技巨擘─亞馬遜(Amazon)、蘋果(Apple)、臉書(Facebook)和谷歌(Google)。 (路透社/達志影像)


路透社8日報導,為了避免不公平競爭,谷歌(Google)、阿里巴巴(Alibaba)和其他的科技巨頭(Big Tech)公司,可能會被迫和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分享金融服務資料。

隨著臉書(Facebook)推出「Libra」穩定幣的計畫面臨檢視,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管理單位─金融穩定委員會(FSB)表示,科技巨頭日益伸出的觸手,引發了對金融穩定、競爭和資料隱私的質疑。

所謂的「Libra」,是指臉書、WhatsApp和Messenger的用戶可在臉書平台上購買,並存到叫Calibra的數位錢包,用來支付其他用戶或商家。

不過,這項臉書力推的計畫遭受監管機關強烈質疑,並要求在著手運作之前,特別是與洗錢、非法融資、以及消費者和投資人保護相關的風險,必須先加以評估和適當處理。

FSB在8日公佈的報告中,要求對科技巨頭轉向金融服務進行 「警戒監控」,表示科技巨頭此舉可能束縛銀行透過保留盈餘(retained profits)產生資本的能力。

報告指出,雖然這在大多數國家還只是「初期」,但在像中國這樣國家的科技巨擘,已經把金融服務帶到了服務不足的社區。

FSB表示,包括微軟(Microsoft)、亞馬遜(Amazon)、電子灣(eBay)、百度(Baidu)、蘋果(Apple)、臉書和騰訊(Tencent)在內的參與者,都擁有大規模的資料庫,有些會提供資產管理、支付和放貸。

像是亞馬遜、臉書、電子灣、支付寶(Alipay)和谷歌,許多科技巨頭公司已經在包括盧森堡、愛爾蘭和立陶宛在內的歐盟國家,獲得與支付相關的許可證─儘管這些公司大多數尚未聚集大量資金。

FSB表示,歐洲和其他地區的銀行已要求和第三方的金融科技公司(fintech)分享客戶資料,而科技巨頭可能也會需要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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