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泰國看齊,整頓零團費?

九一二旅遊業者上街之後,網路世界立刻就出現了一堆神奇的「藥方」,要政府向泰國看齊,打擊「零團費」旅行團。但要討論這個問題,勢必要先回答,台灣到底有沒有「零團費」?


為了壓低價格、吸引旅客,台灣很多旅行社都有「賭團」的習慣,不只將觀光客的購物佣金,算進整個團費成本裡面,還要「賭」每一團的消費金額。以陸客來台購物平均每人每日120美元來看,假設其中有一半發生在旅行社簽約的購物點,如果這一團的購物情況高於平均值,旅行社就賺得多;反之,如果購物情況太差,旅行社就可能賠錢,並且回頭扣導遊的薪水或獎金。

雖然每一團都有「賭」的成分,但當接的團到一定數量之後,截長補短的結果就會接近平均數,旅行社扣除成本之後,理論上還是會有一定的獲利。

對於一般人來講,所以大陸來的都叫陸客,但旅行業界就分得很細,沿海團、東北團、西北團都不一樣。一般而言,經濟越發達、越早開放出國的城市,出國買得越少,因為看得多、眼界高、出國機會多;相反的,看似經濟條件差一點、開放晚的城市,反而是旅行社眼中的寶。

於是就不難理解,平平是大陸團,沿海團的團費一定最高、導遊購物額度要求最低;而東北、西北這種相對比較晚開放旅遊的區域,團費反而較低、導遊購物額度也較高。如果在更早期,陸客剛剛開放的時候,導遊甚至還得「買團」,付錢給旅行社才有團帶,然再從購物的回扣中賺回來。電視新聞裡偶而會出現香港導遊對陸客咆哮「你們吃我的、喝我的,不買不准走」,就是這種情況。

其實早在幾年前,「零團費」的陸客團就已經很少聽說,隨著大陸經濟趨緩、爆買逐漸消退、大陸新版《旅遊法》上路,理論上來講,現在已經不太可能有「零團費」,最多只能說是「低價團」。但就算是低價團,東南亞團還有人妖秀、按摩、水上活動、騎大象等一堆的「自費行程」可以抽佣。台灣團不僅沒有那些名堂、規範也相對嚴謹嚴謹許多,要政府師法泰國,真的不知道該從何說起。

稍微Google一下就會發現,類似的問題其實台灣好幾年前就吵過,所以在觀光局頒佈的《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中,不僅明訂禁止零負團費,還明訂最低接待費用、餐費標準、住宿標準、遊覽車車齡,也明訂旅行團安排的購物點,不得超過總行程夜數,而且行程中進入的所有購物點,都必須要事先申報。

以八天七夜的行程來講,業者只能帶團進七個購物點(阿里山買茶、高雄鑽石、花蓮玉石、台北珊瑚、昇恆昌免稅店,就固定五個了),所以導遊連讓團員在哪裡尿尿都要想清楚。很多導遊寧可讓陸客在阿里山公路旁的茶園裡方便,也不願意讓團員進到有賣農特產品的休息站,搞得茶農掃不勝掃、清不勝清,抱怨不斷。

「高雄是亞洲鑽石切割中心」,很多人聽了會覺得是個笑話。但反過來說,當陸客今天來臺灣買PRADA、Burberry時,怎麼沒有人會有違和感?只要賣的不是假貨、合法納稅、創造了就業機會、沒有苛扣員工,這一條龍是大陸、香港、美國人賺走,跟台灣人賺走有這麼大區別嗎?

除非台灣要修法禁止大陸人、香港人、外國人來臺投資,不然就不可能禁止外國人來臺開玉石店、茶葉店、賣珊瑚、賣鑽石,所謂的「一條龍」也就根本無從禁絕。

當然觀光局還是可以用行政命令,進一步提高餐標、住房標準、減少進站數,甚至規定旅行團每天都得住星級旅館、不准吃夜市小吃、不准買茶葉。只是真的需要做到這樣嗎?這樣是滿足了旅客的需求,還是我們主觀的想像?

提升旅遊品質、讓旅遊產業升級,沒有任何人會反對。但旅遊業的本質,就是以客為尊。不同的客層,自有不同的需求;不同的市場,自會有不同的服務。台灣除了拼價錢的團之外,其實也有登山、潛水、騎車環島之類的特殊團。隨著陸客自由行的增加,一些小型的客製團也越來越多。政府除了維持安全、維護品質之外,實在沒有必要鉅細靡遺,教導業者該怎麼做生意。

不斷誇大不存在的「零團費」,一再強調不可能禁止的「一條龍」,只是在替失敗找理由,而不是替成功找方法。這種說法的背後,其實是把一切問題都推給業者,然後自我安慰,「台灣最美的風景依舊是人,只是業者不爭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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