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在上班,但努力剝削自己的──自由工作者
身為一個接各種案子維生的自由工作者(freelancer),不論平常中午下樓吃麵,還是逢年過節與親戚長輩吃飯,很容易遇到一個尷尬的問題:「阿你沒在上班,到底都在幹嘛?」彷彿拒絕朝九晚五去公司上班,就是遊手好閒無所用心的人類一樣。
「沒在公司上班,就是沒在工作」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自由工作者只是不用每天打卡,為了生存下去,需要的努力不會比上班族少,只是因為工作模式不固定、工作種類較複雜,又沒有「說出來大家都知道」的公司名號,所以很難三言兩語把「沒在上班,那都在幹嘛」的狀況解釋清楚。
非朝九晚五者,可能比你想像的更多
雖然還是有人堅持「工作=上班」的公式,但自由工作者可能比你想像的更多。根據主計處的勞工統計,2014年台灣有131萬的自營作業者(包括開店老闆、微型創業、SOHO族等),而在私人企業或政府的受僱上班族總計873.7萬。也就是說,當你看見100個穿制服的上班族,就有另外15個穿便服的自雇者藏於民居之中。
和上班族比起來,自營作業者因為沒有上下班時間,高達97.8%是全日工作;部分工時的比例只有2.2%,比受僱者的6.51%少了許多。由於必須自負盈虧,自營作業者雖然可以自訂工作時間與計畫,在工時上自我剝削的情形也很普遍。
話說回來,如果自由工作者既難交代自己在幹什麼,又有可能成為剝削自己的一人血汗工廠,為什麼還想持續這樣的生涯呢?從我個人經驗裡,歸納了幾個上班族很難體會的、自由工作的優點。
沒上班,工作效率才高
自由工作最大的特色是,有事情做才有錢賺。在公司上班,不論工作量多少,領的是固定月薪,正面來看很有保障,但從另一個角度看,也造成上班偷懶打混摸魚之必要,因為做多做少領的是一樣的錢。
我還是個上班族時,有時候會想,在公司看一整天的youtube也有一天薪水,忙的呼天搶地也是一天薪水,有時候瞎混一整天,還覺得真是賺到了呢!然而工作總有截止期限,今天的偷懶只是把作業時間和密集程度延後而已,最後每天都火燒屁股。回想那些上班的時光,好像老是在「偷懶摸魚→加班救火→偷懶摸魚→加班救火」的循環中重複,工作效率不佳。
成為自由工作者之後,沒接到案子就沒收入,雖少了領月薪的安全感,但是做一份工作領一份錢,意思是「如果我趕快做完,賺錢效率就會提高耶!」一個工作十天做完領兩萬,二十天做完也是兩萬,我當然巴不得十天(或更短時間)做完。想偷懶的時候也要告訴自己,慢一天做完就是損失一天的錢,即使愛摸魚如我,工作效率也被逼得直線上升。
領固定月薪,與一份工作一份錢的根本差異,造成對工作效率的不同看法。
沒上班,才可以控制工作量
上班和自由工作的第二個差異是,能否控制自己的工作量。人在公司身不由己,事情只會愈做愈多,不會有愈做愈少的一天。原因有三:
第一,許多業務是長期持續的,完成一項工作只會開啟另外三件延伸事項,業務愈做愈久愈大、事情就愈來愈多需要人手,一旦猴子跳上背,就很難讓他下來,讓你的工作量減少。
第二,對公司或部門來說,既然你是領固定月薪,做愈多事才是C/P值高的員工,如果我是老闆,當然盡可能找事情給你做,怎麼可能減少你的工作量呢?
第三,身為一個希望升遷的員工,也很難把事情推掉不做,我們期望自己別輸給同事,也不想當那個「都不做事害別人工作量增加」的壞人,自然愈做愈多、責任愈來愈重。
自由工作的好處是,對於「要做什麼工作」是有選擇的,不喜歡的工作可以不接,工作量太多的時候可以減少。無論這案子是錢不夠多、不夠有趣、忙不過來、還是對方窗口很機車……各式各樣的理由都可以讓你拒絕它,這是上班族不可能有的任性。
當然,凡拒絕都需要勇氣,接案者的掙扎是:「如果我推掉這個工作,會不會以後就沒人給案子了?」「雖然我忙不過來了,但搞不好之後幾個月沒案子,要不要現在多拚一下?」雖然這樣的心裡劇場每天都在上演,但相較上班族幾乎毫無選擇餘地的情況,接案者的選擇權還是高很多。重要的是能做出不錯的成績與口碑,之後案子會介紹案子,讓工作者有挑選工作的能力,主動控制工作量的機會。
沒上班,才能嘗試更多工作
最後,自由接案還有一大好處,是可以嘗試各種不同類型的工作。我們可以把時間投入在好喜歡卻賺不了什麼錢的事情,再接個不那麼喜歡,但能賺到錢的工作,發揮效率盡快完成,要是能碰到喜歡又有錢賺的案子,那真是可以做得光芒四射。
除了接案之外,自由工作者也可以發揮創意去提案,思考自己能做什麼,對方需要什麼,彼此的資源如何運用,想出一個自己有興趣、對方也有收益的方式,創造自己的工作。比起在公司裡多半重複著例行事項、上司的交辦任務,自由工作者的自主程度高,嘗試性強,能接觸的範圍也比較廣,或許這就是許多人情願剝削自己,也想踏上這條路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