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擴大採認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學歷以利攬才

教育部於今(18)日公告擴大採認18所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本次增加採認之大陸地區高等教育學歷,係屬音樂、藝術、體育獨立專業大學校院及高等教育機構,加上原已列入採認名冊之111所,合計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單為129所。

大陸地區認可名冊原所列111所大學以綜合大學為主,其中藝術類、體育類、音樂類僅各1所專業獨立學校(中央美術學院、北京體育大學及北京中央音樂學院),大陸不同地區,亦設有音樂、藝術及體育等專業獨立學校,其專業教學研究水準甚高。此外,大陸地區所設之科學研究機構開辦研究生及博士生課程並授予學位,歷史悠久,學術聲望卓著、教學研究表現皆有相當水準,爰將「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學院大學」及「中國社會科學院」等3機構納入採認名冊內,可望促進兩岸交流人才,亦符合國際趨勢。

爭取優秀學生就讀大學已是近年國際高等教育發展趨勢,其中如新加坡、香港等地更不惜重金提供獎學金吸引臺灣及中國大陸頂尖學生。我國近年亦努力爭取國際生及僑生來臺就學,100年1月10日公告認可大陸地區列名「985工程」之41所大學名單,政策實施以來,陸續接獲民眾及大學校院多次向政府建議擴大採認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歷,經教育部審慎研議後,秉持「階段性、檢討修正與完整配套」之原則,並於102年3月12日公告111所以「211工程」為主之大學名單。另為配合我國二年制學校招生需求,復於102年5月2日增列大陸地區專科學校部分191校名單。除著眼於國際趨勢及兩岸學術交流,亦希望使陸籍配偶之就學人權、臺商子弟回臺就學之學業銜接等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3條與第11條規定,99年9月3日當學期或以後學期赴擴大認可名冊學校就讀取得學位者,得檢具相關文件辦理採認;81年9月18日至99年9月2日間於擴大認可名冊學校就讀取得學位者,則須參加學歷甄試。教育部已委託國立中興大學辦理查證與甄試作業,民眾如有申請採認或甄試之需求,得逕向該校洽詢或報名(電話:04-22851900)。

擴大採認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歷,除有利於提升兩岸文教互信基礎,進一步擴展兩岸交流深度外,對我國招收大陸優秀學生亦有所助益。另因新增18校學歷多為世界各國所採認,亦有使我國高教與國際接軌,以及優秀臺生回流、活絡人力資源。

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網址: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電子佈告欄」項下- 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