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報載有關學者批評教育部「課綱違法在先還告學生」

針對今(27)日某報刊載某學者批評教育部「課綱違法在先還告學生」一文,針對該學者未確實瞭解事件始末,即率爾發言一事,教育部表示遺憾,並澄清說明如下:

一、 有關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判決並未涉及程序與內容
教育部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2項規定,於103年2月主動於網路提供高中分組會議及審議大會之會議紀錄〈遮蔽姓名〉,使社會大眾知悉十二年國教課程審議會高中分組會議紀錄所載決議情形,與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議程所載並無不符。日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判決,係針對台灣人權促進協會向教育部申請調閱社會領域課綱微調案課程審議會高中分組、審議大會書面紀錄、錄音、委員意見單及投票單一案,104年2月該法院判決教育部應該提供台權會閱覽及抄錄。
有關委員名單、錄音檔及記名投票單等資料,因涉及溝通討論或思辯過程,為確保爾後參與政府機關會議的委員均能暢所欲言、進行翔實的思考辯論,教育部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就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準備作業之相關意見,經評估後認為不予公開或提供為宜。本判決案因涉及通案,為確保嗣後參與政府機關類此內部諮商會議之委員能充分表達意見,所涉影響重大,故教育部已依法提出上訴,以獲得法律上一致性之見解。

二、監察院調查課綱微調程序與內容並無不當
監察院針對本次課綱微調業於103年7月22日調查竣事,認為課綱微調之程序及內容並無不當,此份調查報告已於監察院網站公開,供各界查閱(網址:https://goo.gl/Y4m3RP)。

三、有關學生違法行為之處理
近來反課綱行動不斷升級,包括翻牆丟擲油漆包、破壞國教署鐵捲門、刻意噴漆污損教育部建物牆面,種種行為均已逾越法律,然教育部考量學生身分,再三提出勸告,並不斷呼籲理性溝通。在7月23日反課綱民眾及學生於深夜又入侵教育部公署並毀損公物,此違法脫序的行為已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教育部將配合警方調查並依法辦理。臺灣是法治國家,多數國人珍惜民主並遵守法律規範,有關課綱議題,教育部期盼大家能在理性平和的前提下溝通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