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博愛座,懲罰了誰?

近日,大眾運輸系統的讓座爭議不斷,有網民就在國發會設立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要求廢除「博愛座」。這個案子8月31日提案,9月1日檢核通過,短短6天之內突破5000名網友連署的門檻,為該平台有史以來第二快成案的案子。到今天為止,附議人數已經突破8000人。


該提案文中寫到,由於台灣民眾水準提高,公共運輸系統讓座已經成為常見的行為,且不僅侷限於博愛座。但近日博愛座引發的爭論時有所聞,所以提議利用車廂廣告或其他媒介,持續宣傳讓座美德,但取消博愛座的設置。這樣的作法不會使得讓座美德消失,卻能避免爭議的發生。

文中也提到,一般的民眾並無從從外觀判斷貌似身強體壯的年輕人是否真如外表強壯或身體是否微恙,是否應該要讓座;願意讓座與否也與是否坐在博愛座上沒有強烈的關連,卻引起很多不必要的紛爭。

博愛座能不能坐?該不該讓座?是個亙久不變的話題。尤其在網路世代、全民公審的氛圍,更助長了類似的話題。在社群發達的時代,稍一不慎就可能引起眾怒,成為全民公敵。每個人在坐與不坐博愛座之間,難免都要先經歷幾番掙扎。

這次的爭議,就是由一名婦人指責兩名北一女學生不讓座而起。這兩名學生並未坐在博愛座上,婦人也沒有當場要求兩名學生讓座,而是拍照後上傳到臉書,批評兩名女學生「可恥」。只是婦人並沒有料到,因為自己過激的用詞,網友並沒有如自己想像中站在自己這邊指責兩名學生,對自己的批評、謾罵,反而排山倒海而來。

在提案展開後,師大特殊生呂冠霖以自己親身經歷寫下的PO文,提到自己兩度被正常人羞辱、趕下博愛座的經驗,再次引起網友的熱議。網民並翻出作家藤井樹之前的臉書PO文,「椅子並不會博愛,會博愛的是你」,來響應廢除博愛座的連署。

說實在的,廢除博愛座的提案,頗有點「所羅門王判決」的味道。既然兩個婦人都說孩子是自己親生的,並且爭吵不休,乾脆一刀剁了,再也沒有東西吵。只是所羅門王的目的,是藉由傷害孩子、假裝懲罰真正的生母,來辨別真偽。網民的這一刀,卻又是要懲罰誰?

從網民激憤的情緒來看,廢除博愛座的目的,自然是要懲罰類似的「正義魔人」。既然廢除了博愛座、沒有了爭執的標的,他們也自然無從傷害呂冠霖與北一女學生這樣的人,正義自然也就得以伸張。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真的會如網民所言,「廢除博愛座之後,所有座位都是博愛座」嗎?原本其他有需要的弱勢者,不會因此受到任何影響?原本就不坐在博愛座上的北一女學生,又為何能因為廢除博愛座而得利呢?如果國民素質真有提案者所言這樣高,為何又非要廢除博愛座不可呢?

我們在做公共政策判斷時,不能只憑情緒、直覺和名言。試著回想一下,在這樣一個政策上,哪一件事應該放在最優先?是照顧多數需要的弱勢者、避免少數被誤判者受傷害,還是懲罰正義魔人?優先順序為何?對應的手段為何?

姑且不論「博愛座」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明訂要佔15%,如果要廢除,一堆相關法令都得跟著動。單以「宣揚讓座美德」這件事來看,恐怕就很難理解,為什麼廢了一個天天看得到的博愛座,再去另外找地方買一堆的廣告來「宣揚讓座美德」,會有可能達成更好的宣揚效果?

就算從避免「呂冠霖們」被傷害的角度來看,也應該要審慎評估,到底是應該廢除博愛座、宣揚讓座美德比較划算、有效?還是直接把預算拿來宣揚「不要從外觀來判斷他人是否需要更多的關心」、「不要欺負呂冠霖們」,抑或是乾脆擴大製作類似「好孕胸章」之類的行政措施,比較能夠達到預期中的目標?

有一利、必有一弊。一個政策既然造福某些人,必然也會傷害一些人。公共政策必須要分清楚輕重緩急,不能只看到有利的一面,卻忽略可能造成傷害。

這次兩位北一女學生的委屈,已經是最好的政策宣傳,很多正義魔人,大概都會因此收斂一陣子。為了懲罰一兩個正義魔人,因噎廢食、大張旗鼓的搞到整個社會都受累、受懲罰,真的大可不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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