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經濟

這兩週人在美國出差,對於近年來幾個主推分享或稱共享經濟的新創公司(但以規模來說應該也不能稱為新創了)如Uber、AirBnB和FlightCar有多一點的使用體驗。

Uber的風潮不只是席捲美國,基本上全世界都是他們的目標,包含廣大的中國、印度市場,台灣雖然不大,但所造成的影響也已經足夠引起許多爭端。

台灣目前僅有Uber和UberX,但是在舊金山不但有Uber和UberX,還有UberXL、UberSUV(比較大台和休旅車款),甚至還有UberPool這個共乘的版本,費用更低。我們在週四中午要離開碼頭的時候,就看到有人在我們活動會場等了十幾分鐘,最後來了一台貼著Uber貼紙的老車子,車上包含駕駛已經有三人,駕駛主動下來拿行李,隨行朋友跟我說那就是UberPool。

在美國大城市坐計程車雖然不算麻煩,但是對比於台北來說有兩個稍嫌不便的地方。第一:每個城市的資費不太一樣,你很難說你身上的現金到底夠不夠;第二:美國計程車車資要外加小費,以一個外國人如我,很難判斷該給多少才皆大歡喜。我就有一個朋友好幾年前在賭城坐計程車,因為小費給太少而被司機念。

但用Uber,這兩個麻煩問題完全解決。UberX基本上費用比該城市的計程車低(加成時除外),而你完全不需要想小費的問題,線上直接扣款後到了就走人,超級方便。

AirBnb也是一樣的道理,便宜、方便,地點資料都可以方便查詢。出租者可以方便的把你住的地方出租賺點外快補貼你的房子費用。在紐約曼哈頓或是華盛頓特區這種大城市中,旅行者能用一半於旅館的費用租到住的地方,而出租者可以貼補一下昂貴的租金,雙方互利大家都開心。

相比於Airbnb和Uber,FlightCar可能是台灣讀者較為陌生的服務。很多出差的商務人士都習慣把車開去機場,停在機場附近的長期停車場(台灣也有),而FlightCar就是讓這些人停車不用錢,但是你需要同意他們幫你把車租出去。

對於FlightCar出租者,他們停車不用錢,還有可能拿到一點小錢。而租車者在租短期時,可用低於一般市價的費用租車,當然也是互蒙其利的一個買賣。我去年和今年都試圖用這個服務,去年夏天他還僅有三四個機場據點,但現在已經有14個機場據點了,去年九月也剛剛募到A輪,1350萬美金的資金。不但未來看好,成長速度也飛快。

FlightCar台灣讀者比較陌生的原因當然是他們還沒有往國外擴張(因為環境因素,可能也不是那麼容易擴張),另外一個原因是FlightCar不提供甲租乙還的服務(主因應該是要方便把車還給原本車主),所以對有些要租車旅行的人來說也不是很方便。最後一個就是因為是FlightCar自己沒有車子,所以他們需要駕駛提供無事故證明,確認租車者是優良駕駛。美國駕照他們可以自行查驗,但我拿台灣駕照就要去申請一張無肇事證明傳過去才行。

去年我是因為離開台灣前不知道要先辦這個證明,今年則是因為我臨時打算要甲租乙還所以連續兩年都無法使用這個服務。但同樣租一般小車,我在FlightCar舊金山機場租,三天費用(含稅含保險)大約比其他租車公司機場站點租金的一半還要再便宜一點。

這三個對三方(出租、使用、平台)都大大有利的服務,對於現有市場經營者卻都是大大的風險,所以你不時會聽到計程車駕駛、車行、旅館業者等不斷抗議,甚至要求政府開罰或關閉他們。因為計程車和旅館業都是有法律監控的產業,Uber和Airbnb在很多地方都是處於違法的情況。甚至FlightCar剛成立沒多久就被舊金山機場告,因為在機場附近設立租車中心是要給機場稅的,而FlightCar很明顯是繞過了這一段。

這些因素導致參與出租者低調,業者強調自己只是平台想要規避法律問題,只有使用者常常因為便宜好用而大肆宣傳。

這三個服務或許只是分享經濟的開端而已,現在許多公司都在喊著要做某某產業的Uber或是Airbnb,連福特都在前陣子宣布他們也要做租車界的Airbnb。就是跟福特貸款買車的車主談妥,把他們的車出租給其他需要的人。雖然聽起來跟FlightCar原則一樣,但跳脫了機場這個限制,加上本身又是大公司,或許會讓他們運作比較順利一點。

Uber、Airbnb都已經是估值破10億美元的獨角獸俱樂部成員(其實兩者的估值都已經破百億美元了),早就不能夠用新創公司為藉口去呼嚨過去。如果在無法修法的前提下,要做違法的生意,自然是要去面對隨之而來的麻煩。

從我自身試用的體驗,他們真的提供了多數人更便利生活的服務,但未來只會面對越來越多的責難和要求,應該要快點想辦法處理這些法律問題,而不是一直以自己是平台為理由去迴避了。

我相信未來只會有越來越多這類分享經濟的公司,每個達到破壞某個產業的新創公司,也一定會面對類似的法律問題,而這是想要永續經營持續發展不可逃避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