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同日」談恐同者的硬傷

作者于2015台灣同志大遊行期間拍攝,遊行者打出反對台灣恐同團體「護家盟」的標語。
作者于2015台灣同志大遊行期間拍攝,遊行者打出反對台灣恐同團體「護家盟」的標語。




作者/陸希(世新大學傳播學博士學位學程博士生)

最近歐洲又傳來了振奮人心的消息,義大利總理馬泰奧•倫齊11日贏得了議會下議院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的信任投票。該法案允許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具有同等權利。至此所有的歐盟國家都為同性戀婚姻建立了受到法律保護的規範。從上個世紀末同性戀去病化開始,一些西方的已開發國家開始逐步開放同性婚姻合法化,并對自己的國民進行了較之前更加完善的性別平等教育。去年美國也宣佈在全國範圍內的同性婚姻合法,總統歐巴馬在針對婚姻平權發表的演說中表示無數的無名英雄(同志和致力於婚姻平權的人)應當為自己感到驕傲,美國應該為自己驕傲。

當然同性婚姻合法化有沒有成為世界的主流,不能妄下評判。歐美的一些已開發國家在婚姻平權問題上的努力能否更進一步影響到其他的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就目前來看並非十分明朗。從1990年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 (WHO) 將「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冊中除名至今,還不到三十年的時間。人們根深蒂固地性別觀念還沒有那麼容易被打破,儘管現在同志議題在很多地方也不再諱莫如深,但是我們還需要看到在非洲及亞洲的一些國家,同性戀還是非法的,甚至需要被處以刑罰。而即便沒有刑罰,對於LGBTQ群體的歧視或者壓迫還是可能時刻發生在這個世界的任何角落。

國際同性戀組織ILGA (International Lesbian and Gay Association)將每年的5月17日定為「國際反恐同日」,藉此喚醒世人關注同性戀恐懼症 (「恐同症」Homophobia),并關注「恐同症」所可能帶來的問題。

關於「恐同症」究竟是什麼,以及形成的根源究竟是什麼,學界有很多的探討。1960年首次出現「恐同症」,1972年美國心理學家George Weinberg於《Society and the Healthy Homosexual》一書中定義「恐同症」為「畏懼跟同性戀沾上關係」。Mark Freeman隨後補充是「對於同性戀者極度畏懼與憤怒的反應」。Byrne Fone於1978年進一步解釋為:「害怕對同性產生愛意,因而也憎恨這些對同性產生愛意的人。」再談到「恐同症」形成的根源,其實刻意被強調的二元的生理性別區分,以及後天的社會建構對人們性別意識的影響。「恐同」群體往往打著「守護家庭」的旗號,反復強調必須是一男一女結合的家庭才能夠維持社會的發展。並且慣用的表述傾向於把同性戀認為是會傳染的,可能在社會上快速擴散的。「恐同」群體的種種論述往往都是很難自圓其說,特別是一些恐同團體在宗教的「神愛世人」、「眾生平等」的理念用來撇清自己不是歧視同性戀,只是不讚成同性戀和異性戀可以擁有一樣的權利。恐同群體也強調性別平等教育,可能讓孩子盲從,過早擁有性經驗或者變成同性戀。恐同群體最擅長的伎倆就是編造「同性戀製造悲劇」的劇本,而這些都是不忠實于事實的。

有人會認為從言論自由的角度出發,「恐同者」可以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恐同主張。言論自由不是沒有邊界的絕對的自由,不是「說什麼都可以」。恐同團體的言論是對LGBTQ群體的歧視,甚至可能會造成公然侮辱。社會需要的是更多理性的討論,而非看似理性實則站在高位睥睨他人的假意的溫和與同理心。「恐同者」從未真正靠近過LGBTQ群體,也沒有覺醒到自己正在繼續進行著性別壓迫。


 ---------------------------------------------------------
《觀點發聲》Yahoo奇摩新聞歡迎您投稿!
對於這個社會大小事有話想說?Yahoo奇摩新聞歡迎各界好手來發聲!用文字表達你的看法,提出你的觀點。請看---->投稿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