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9擬通過減碳新規 台灣歡呼

環境部12日表示,11日在亞塞拜然的COP29會議已針對《巴黎協定》第6條「如何藉由國際市場機制加大減碳合作」討論,初步認可由監管委員會(SBM)提出的二份標準文件。環境部長彭啟明表示,若《巴黎協定》6.4條能順利通過,對台灣來講將是「大躍進」,即便不是聯合國的會員,也可以參與未來的國際合作。

彭啟明在環境部COP29戰情中心,與在亞塞拜然現場與會的中經院研究員劉哲良連線。劉表示,在COP29可以觀察出各國對於碳市場,能不能重新啟動運作的迫切期盼。

有別於過去的談判過程是《巴黎協定》6.4條監管委員會先將提案送至COP大會、由各國談判代議決的方式,這次COP29會前,監管委員會就已先將討論出的二份標準文件先行通過,再送COP29大會看談判代表是否接受,可看出全球對於碳市場運行的急切需求。劉哲良說,COP29現場對於碳市場的談判相當正面,也釋放出會前準備的方案已「過了第一關」,但細節則交付《巴黎協定》締約方大會(CMA)進行調整,很有可能會在COP29通過《巴黎協定》6.4條。

劉哲良指出,這次若能通過《巴黎協定》6.4條,對台灣將有「國家」和「企業」兩大層面的實質意義;過去《巴黎協定》6.2條台灣無法參與,是聯合國授權國家和國家之間的合作,但《巴黎協定》6.4條則是「全球性的碳市場」,即便不是聯合國會員或《巴黎協定》的締約方,也可透過碳市場去資助開發中國家執行減量,同時取得減量成效來抵減國家所設定的減量責任,對台灣來說,是優勢也是挑戰。

劉哲良認為,《巴黎協定》6.4條的通過,讓台灣企業在面對國際供應鏈的責任抵減(例如碳中和)要求時,多了一個碳權來源的選擇,且是立基於全球尺度、有更高通用性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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