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臥底讓洛縣警眾高官坐牢 搶匪線民獲賠百萬

聯邦調查局(FBI)線民在獄中臥底,被洛杉磯縣警方識破,警員上門公然威脅聯調局探員,再加上一連串虐囚醜聞,終於導致從局長以下多名中高階警官被連根拔起,送進聯邦監獄坐牢,最後洛杉磯縣府還賠了一名刑期400年的線民100萬元。整個過程比電影情節還令人瞠目結舌。

該名聯調局線民遭洛縣警員挾持,還因無法就醫而小命不保,擔心被「滅口」。本案在喧騰十年後終於落幕,包括前局長李貝卡(Lee Baca)、前首席副局長田中(Paul Tanaka)在內,22名警察遭定罪入獄。

這名線民是因為搶劫銀行,被判400年徒刑的布朗(Anthony Brown),委任律師Stuart Miller表示,布朗會把這筆錢拿來照顧妻小,並向聯邦法院爭取減刑。

全案初始於2011年,洛縣男子中央監獄(Men's Central Jail)據報頻傳虐囚事件,且手法極度粗暴。FBI探幹員因此找上布朗,以1500元代價,並偷偷送進去一支手機給他,要求布朗以手機偷偷錄下惡行。孰料,布朗還未取得證據,手機就被洛縣警方發現。

但發現布朗私通FBI的縣警局,將布朗改名換姓,不斷將他換監服刑,以逃避FBI追查。甚至兩名洛縣刑事探員,竟然直接到主辦該案的FBI女探員私人住宅敲門,直接威脅要將她逮捕。

這下可犯了聯調局的大忌諱,聯調局從來不是吃素的,怎麼可能吃地方警察這種虧,遂全力偵辦,非把這一幫自以為是地方老大的縣警局高官辦倒不可。

布朗律師指稱,在18天「綁架」期間,布朗無法獲得治療,而且單人囚禁,讓他擔憂自己可能死於牢中。

事後調查顯示,洛顯警局指派了至少13名員警,24小時不斷監看布朗的一舉一動,並稱之為「潘朵拉盒子任務」(Operation Pandora's Box)。在「任務」完成後,參與的員警還收到感謝電郵,讚許他們沒有多問,或探聽調查情況。

但此後布朗仍與FBI繼續合作,揭發囚犯遭到不當對待,與警察不法事件。布朗2012年受訪時表示,他每周都會將紀錄交給FBI幹員,實情相當殘忍,囚犯常常無緣無故遭到暴打。

布朗事後提告求償,先遭聯邦地區法官駁回,但布朗提出上訴,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地區法院判決。洛縣縣府律師後來建議和解,以避免未來不可預知的訴訟支出,洛縣縣委會才決定付錢了事。

華人女婿、前局長李貝卡雖然沒有直接參與,但當聯調局探員訊問他時,他沒有如實交代真相,被聯邦鎖定。李貝卡的官司歷經波折,聯邦檢察官以「向聯邦邦探員說謊」、「妨礙司法」等三項罪名,歷經流審和再審後定罪,李貝卡上訴失敗,被判三年徒刑入獄。他已在去年提前獲釋,返回聖瑪利諾市與家人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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