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合約官司結果曝光! 前主唱Faye 21字嚴正聲明

F.I.R.。(圖/寬大整合行銷、翻攝臉書)
F.I.R.。(圖/寬大整合行銷、翻攝臉書)

記者林政平/台北報導

F.I.R.飛兒樂團的前主唱Faye詹雯婷2018年突然在臉書宣布「被退團」,事後還因為合約問題,和恩師陳建寧鬧上法庭,Faye不滿授權陳建寧談合約,卻涉嫌在華研的履約保證書上偽造他簽名,控告陳建寧及華研方的呂燕清及何燕玲3人涉犯偽造文書罪,而陳建寧則認為明明是Faye親簽,卻對外亂放話,因此反告Faye涉嫌誣告及妨害名譽,15日台北地檢署調查後,Faye、陳建寧等人通通不起訴。

據了解,Faye出庭堅稱只有在授權陳建寧談合約的契約書上簽下身分證字號,沒有在和華研簽約的履約保證書上簽字,但經過刑事局鑑定,該簽名和Faye的筆跡吻合,檢察官認定陳建寧等人不構成偽造文書。

而陳建寧反告Faye誣告部分,檢察官考量到陳建寧曾和Faye經紀人表示「我不怪她,她總是忘東忘西」,證明Faye可能簽了保證書卻又忘記,因此認為Faye並非故意誣賴陳建寧,也不構成誣告還有妨礙名譽。

針對此事,15日晚上Faye在臉書寫著「既然敢提告就是,沒有誤會、沒有忘記、沒簽就是沒簽。」也發出律師的聲明,表示本人確實從未在案件所涉的保證書上簽過名,未來將依法提起再議,釐清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