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將法庭合體?前主唱詹雯婷決裂恩師被告誣告 檢要傳喚阿沁、陳建寧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詹雯婷在經紀公司工作人員護送下離開法院,現場一度爆發推擠衝突。(圖/記者楊佩琪攝,下同)
詹雯婷在經紀公司工作人員護送下離開法院,現場一度爆發推擠衝突。(圖/記者楊佩琪攝,下同)

「F.I.R.」飛兒樂團前女主唱Faye詹雯婷與恩師陳建寧決裂,對簿公堂。先是詹女對恩師提告偽造文書,之後不起訴確定。陳建寧因此對詹女提告誣告,檢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26日開庭,詹女到庭。檢方聲請傳喚陳建寧及阿沁作證。庭訊約30多分鐘結束,面對現場守候媒體追問,詹女未有任何回應,由經紀公司人員護送上車。不過現場一度爆發推擠衝突。

日前開庭,詹雯婷強調,她是依自己知道的事,認為保證書上的簽名有偽造疑慮,才提出刑事告訴,沒有誣告犯意。詹女的委任律師則表示,2018年間詹雯婷就曾和法律顧問討論,當時法律顧問認為詹女和無限延伸經紀公司、華研等,沒有任何合約,無限延伸等公司皆不能宣稱詹女是他的藝人,也無權管理、使用詹女肖像照片、影片等,更不能授權第3人使用,也不能對外表示詹女拒絕錄製等違約行為。

此次開庭,詹雯婷仍主張沒有誣告犯意,委任律師的主張也如同先前開庭。並表示,就是因為詹女信任陳建寧和律師的書面說明,才確認自己沒有合約關係,事後卻發現有保證書,才會懷疑被偽造簽名。

另檢察官於偵辦期間,送刑事局進行的筆跡鑑定有重大瑕疵,保證書和其他文書資料混淆,使得鑑定結果出現「筆跡相符」的狀況,鑑定恐有嚴重瑕疵,不能依此認定是詹女親簽,因此聲請傳喚曾任刑事局鑑識科的專家張雲芝,以及陳建寧的妻子謝宥慧和另名同事。

至於檢方則聲請傳喚陳建寧、歌手阿沁(本名:黃漢清)、華研國際總經理何燕玲等人。並認為不需要傳喚張雲芝,因為鑑定是詹女出資委託,恐立場會有偏頗。

Faye詹雯婷先前控訴,她沒有在與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上簽過名,恐怕遭到偽造,對陳建寧及華研國際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提告偽造文書。陳建寧則反駁,確實當初Faye有授權他代為處理保證書,實在無法理解為何會翻臉,因此也提起妨害名譽、誣告告訴。

檢方偵辦後,確認保證書上的簽名與Faye詹雯婷的親筆簽名字跡確實相符,給予陳建寧等人不起訴處分。Faye被控誣告及妨害名譽部分,考量陳男曾向其經紀人表示,Faye確實經常忘東忘西,他也不會怪誰,認定Faye應該確實是忘記了,誣告及妨害名譽部分也皆不起訴。案經高檢署發回,北檢改以誣告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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