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MAJI、上豪味甕缸雞團購廣告不實 公平會各罰5萬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日表示,一起行銷公司及上豪味甕缸雞在GOMAJI網站上刊載的「上豪味甕缸雞」團購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因而處一起行銷公司、上豪味各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上豪味甕缸雞」廣告刊載「優惠期間為 2012 年5月10日至2012年8月10日,因店家座位有限,需一天前預約,並提供兌換券前五碼序號於店家,否則恕無法提供服務,而實際預約狀況需依店家當天訂位狀況為主」等語。

公平會指出,依一起行銷公司提供兌換券核銷紀錄及退費資料顯示,101年5月10日至8月10日優惠期間,兌換券核銷量逐月遞減,但退費量卻逐月遞增,甚至在101年7月25日至8月10日17天中,僅有6天有核銷紀錄,且每日僅核銷1份,參照一起行銷公司提供的客訴紀綠,也有好幾位消費者反映101年7月發生訂位困難問題。

而上豪味則表示,因為有消費者訂位未到,造成其烤雞損失,使得101年7月雞隻到貨數量相對減少。公平會表示,據此可合理認為自101年7月後上豪味有備貨減少情事,且有消費者發生訂位困難問題,及兌換券大量退費情事。

公平會也表示,「上豪味甕缸雞」含甕缸雞全雞一隻及其他菜色、湯品,為4菜1湯4人份,以4人享用1隻雞來說,現場供餐座位約有70個,每天至少應可提供17隻雞供現場消費者使用,而上豪味坦承101年7月間平均每日進貨10隻雞,每天約賣5至8隻雞,顯示應該沒有客滿情形。

公平會也指出,依廣告內容,消費者應該只要在一天前預約,即可在現場供餐座位數內,依預約先後獲得訂位,並無法預期到店家在還沒有客滿的情形下,卻無法接受兌換券預約使用的情形,顯然與廣告給人的印象不符,就服務內容為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