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op工廠(下)】偶像女星接連殞命 「雪莉法」能否終結網路霸凌?

偶像明星輕生,引發外界對於南韓娛樂圈畸形發展的關注。

另一個突顯的大問題,則是惡質的網路霸凌文化。如今韓國國會有意立法對網路言論進一步規範。

網路平台因其匿名性和普遍性,成了酸民們發揮所長的理想所在。他們留下各種尖酸刻薄的評論,全然不顧及對方會受到的影響衝擊。因為他們看不到受害者的驚惶憤怒,因此他們的批評往往不留餘地。即使網路另一頭的受害者遍體麟傷,網路的霸凌者也看不到血腥,更無須善後。

不過南韓在連番女星的自殺事件之後激發了公憤,南韓國會如今準備在12月初雪莉自殺後49天的「七七」當日推動「雪莉法」,對網路霸凌行為做出立法規範。

法案正式文字尚未確定,不過提案聲明裡提到,「雪莉的死不只是樁社會謀殺案。」「媒體競逐標題黨的點擊行銷手法,入口網站則放任毫不作為。無數的網路霸凌假新聞自由之名,踐踏雪莉的人格尊嚴」。因此國會必須建立一套解決這種不人道文化的方法,以符合韓國網路大國的名聲。

立法對付網路霸凌行為,應該可獲得大多數人都贊同。不過,真正難題在於法律要如何執行。

過去,韓國在2007年網路霸凌問題開始浮現時,就曾經通過立法規定民眾的網路貼文必須登記真實姓名和居民登錄字號。當時這項立法背後的邏輯是:網路的匿名性讓網路的活動缺乏透明度和問責,才導致網民們不負責任的言行。

不過這個立法引來了原本沒意想到的後果。這項法律並沒有對網民帶來太大的約束力,反倒是針對入口網站和電信公司的網路攻擊事件大幅增加,攻擊者的目標是想要竊取包括居民登錄字號在內的一些敏感個人資料。其中一個大規模個資外洩事件影響了韓國近70%的人口。2012年,憲法法院宣布宣布這項法律幾個主要部分違憲,這項法律也匆匆走入了歷史。

這次「雪莉法」的爭論主要在於網路使用者是否應重回「實名制」。在當年的釋憲之後,如今看來這個可能性並不高。另一方面,如果明文立法制定網路言論的標準規範,勢必會引發另一個問題:倒底什麼樣的言論在網路不被允許?它又該由誰來決定?過去歷史上,一些專制政權不乏以保護之名而限制言論自由的例子。表達自由和言論管制之間的分際並不容易。

有些專家建議,或許應該從助長這類行為的網路平台著手。例如一些入口網站為了吸引更多點擊率,獲取更多廣告收入,而容許聳動刺激的標題。例如女星在自殺之後,許多新聞仍以最煽情最不堪的字眼報導她們的自殺,另一方面又哀嘆明星被霸凌的悲劇。這種結構性的問題不加以改變,網路霸凌的問題無從解決。

參考資料: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Korea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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