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浪潮貝嶺告《人選之人》編劇妨害名譽 北檢:罪嫌不足不起訴
去年台灣爆發#MeToo浪潮時,當紅台劇《人選之人》編劇簡莉穎也跳出來指控,17年前當她還是大學生時,中國知名流亡詩人貝嶺約她幫忙搬床時趁機性騷擾,痛批貝嶺根本是「透過受難而來的特權,佔盡各種便宜」。貝嶺認為名譽受損提出告訴,但台北地檢署在傳喚相關證人後認為「MeToo事件」是攸關性自主意識的社會議題,被告在臉書PO文只是針對可受公評的事提出主觀意見評論,並無妨害名譽的犯意,因此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去年6月初,簡莉穎在臉書PO文指出,大三那年她在文大戲劇系修導演課,對中國流亡作家貝嶺充滿嚮往。她寫信給貝嶺想要買書,貝嶺回信說要約她見面,她也答應了。當時她對「流亡」充滿好奇,既同情又尊敬。
見面那天她有點發燒,但因為沒別的時間,還是赴約了。當時貝嶺拿著一個氣墊床,要她幫忙扛上住處,「我現在還是不知道我當下要不要覺得這件事很奇怪,但是,我的外型就是一個中性的女同志,所以我也覺得沒什麼」,於是兩人就一起把床墊扛上去。
簡莉穎指出,她在客廳看了一會書,貝嶺就要她到氣墊床坐坐,當她坐好後,貝嶺「壓上來,親我,撫摸我,我瞬間不知道怎麼反應」,貝嶺還抓著她的手觸碰他的性器官,問「大不大?」簡莉穎說,她完全不知道怎麼反應,趕緊把手縮回來。接著貝嶺還在隔著褲子在她身上磨蹭,做出性交的動作。
簡莉穎說,「我第一時間想的是,我一看就是個女同志吧!到底哪裡讓你誤會了?」她趕緊說發燒不舒服,一切才沒有進行下去。
簡莉穎表示,她跟貝嶺後來漸漸沒有聯絡,但也怕撕破臉「畢竟他好像是個厲害的人,有很多關係」,「我真的要那麼在意這件事嗎?」
直到後來有一次,貝嶺打電話要她聯絡文大的詩社幫他唸詩搞行動,她終於發脾氣,怒斥「如果把我當成你的迷妹、叫我要幹嘛就幹嘛那你真的搞錯了」,兩人就再也沒有聯絡。簡莉穎說,之後在國際書展遠遠看到貝嶺,她都飛快走避,她也相信自己不是唯一的一個。
簡莉穎指出,從那之後她就理解,某些人背著流亡、藝文前輩身份,因為好像因為做了一些價值理念類似的事而受難,「但其實他們超級享受這種受難,透過受難而來的特權去佔盡各種便宜」,從此她對什麼界大佬直接幻滅。
當文章PO出後有記者採訪貝嶺,他則表示這完全是一個杜撰,不是事實的杜撰。對於性騷擾與騷擾的事情在台灣社會有一個反省揭露與勇敢的曝光,這是社會走向進步非常重要的東西,「我完全肯定」。但它與「我這件事情」毫無關係;如果這件事情變成一個壓力,他會「在法律上保留自己聲譽的權利」,事後貝嶺對簡莉穎提起妨害名譽罪告訴。
對於貝嶺的提告,簡莉穎表示,她在臉書張貼的文章內容都是屬實,這個事件發生在2007、2008年她就讀大學時發生的事,而且她發現文壇中有很多被害人有跟她一樣的遭遇,她才會在臉書PO出她的經歷,由於當時害怕告訴人是文壇前輩因此不敢得罪他,但她有告訴2位好友。
檢察官傳了簡莉穎的2名好友到庭作證,其中1名李姓女子是與簡女在當義工時認識,她表示,簡女當時還沒有被貝嶺騷擾時,就告訴她2人要見面,還說她們有通信一陣子,她很期待這次見面,等到雙方見面後,簡女卻吞吞吐吐的告訴她遭到貝嶺性騷擾。
另1名李姓女子則是與簡女在戲劇工作坊認識,因為當時她工作的需求會去採作家,簡女就問她有沒有與貝嶺接觸過,她說沒有,簡女才告訴她曾經幫貝嶺搬氣墊床上樓時遭到對方性騷擾,同時提醒她在工作場域可能會遇到貝嶺,要她特別小心。
檢察官認為,「MeToo事件」是攸關性自主意識的社會議題,被告在臉書PO文只是針對可受公評的事提出主觀意見評論,所討論者已非僅涉個人私德事項,而是與「MeToo事件」的公共議題有關。
雖然貝嶺提出的「刑事陳報狀」附上他與簡莉穎於2007、2008年間的電子郵件書信,指稱當時簡女寄給他的書信充滿感情,像是簡女提到「我喜歡跟你寫信...見面是否會更進一步,我不是沒想過,但畢竟想只是想,...似乎,我們還沒有到要發展親密關係的程度」。
但檢察官認為,這些書信的內容,僅能佐證簡女對於告訴人見面後的感觸、想法,但雙方見面互時,對於告訴人的舉止仍可能感到不快或感覺遭到侵犯。因此認為簡女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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