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抗拒提供鏡電視審照資料|聯席會藍白齊轟朝野立委火爆吵

黃國昌質詢時痛斥陳耀祥「把NCC拉起來跟立法院對幹」。(圖/國會頻道)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今(1)日第1次舉行聯席會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備詢時,對於立法院成立鏡電視調閱小組,要求提供鏡電視審照過程相關資料,卻遭到NCC以不符法律程序拒絕。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痛斥陳耀祥「把NCC拉起來跟立法院對幹」,執政黨、在野黨立委因此吵了起來,場面火爆。

黃國昌質詢陳耀祥,NCC拒絕提供鏡電視審照過程相關資料是誰的決定?(圖/國會頻道)
黃國昌質詢陳耀祥,NCC拒絕提供鏡電視審照過程相關資料是誰的決定?(圖/國會頻道)

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聯席會議,併案審查立委傅崐萁、洪孟楷、翁曉玲等人所提的4版本NCC組織法修正案,修正內容涵蓋第四條、第八條、第十條,對NCC委員提名方式、旋轉門條款等部分提出修正。

對於立委提出的NCC組織法修正案,陳耀祥表示,首先,NCC委員人事提名權歸屬行政院,若由立法院政黨比例分配推薦名單或組成恐將違憲,且無助降低、摒除政治力影響,第二,基於權力分立,立法院對於行政權的制衡有其限制,NCC委員黨籍若與立法院政黨比例相符等規定,有侵犯行政院權力核心領域疑慮,第三,NCC委員任期屆滿時,未能順利通過新提名委員,應由原委員延任,若採取修正案版本所提的原任委員不得延任,將影響NCC政務推動。

第四,NCC委員任期交錯制設計之目的,在於降低NCC因委員任期屆滿的人事變動對於組織運作所產生的震盪,以避免或摒除政治干擾。若原任全體委員之任期至新任委員就職前1日止,恐不利經驗傳承與政策延續,第五,NCC主委及副主委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應屬適當,第六,NCC委員離職後三年內若不得擔任公職人員或代表政黨參選,有違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意旨。

對於陳耀祥的六點主張,黃國昌上台質詢時,直接斥責主委陳耀祥「把NCC拉起來跟立法院對幹」,他強調,NCC明明是合議制,陳耀祥卻獨自一人做出決定。此一說法引發陳耀祥不滿,執政黨、在野黨委員在台下甚至為此議題吵起來,場面相當火爆,甚至一度拍桌互嗆。

針對鏡電視一案,NCC先前以鏡電視議案存疑義,未提供資料給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鏡電視調閱小組,引發藍白立委齊砲轟;尤其,鏡電視案中,部分NCC委員認為根本違反合議制精神,而是依照陳耀祥意見做出決議,這也是立委今日一談到「合議制」議題就如此激動的原因。

原始新聞來源 NCC抗拒提供鏡電視審照資料|聯席會藍白齊轟朝野立委火爆吵 警政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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