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核准星國電信商終止服務 5萬用戶被迫自主攜碼移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29日)核准新加坡數位電信商「無框行動」的母公司「星圓通訊」台灣分公司申請終止服務,大約5萬名用戶將因此被迫於7月15日前,自主攜碼轉移到其他電信業。不過星圓通訊雖與中華電信結束合作,但並未宣告退出台灣市場,並表示,不排除與其他電信業者合作,持續在台深耕。

新加坡數位電信商「星圓通訊」於2019年4月向NCC取得第二類電信事業經營許可執照,並向中華電信承租網路,以「無框行動」為品牌,在台灣提供虛擬行動網路MVNO的服務,主打4G網路、月租制且終身不綁約,贏得學生及小資族的青睞,用戶數也達到5萬人出頭。

不過在五大電信整併為電信三雄、3G網路也即將於6月底退場後,未支援VoLTE行動寬頻網路語音通話服務的星圓通訊,也基於和中華電信的新合約分潤制度及商業條件改變,決定在今年4月向NCC申請終止服務。NCC則是在5月29日通過星圓提出的消費者保護處置方式,並要求星圓在5月底前通知用戶。NCC主任祕書黃文哲說:『(原音)終止服務的日期應該是7月15日零時,所以我們要求它們盡早來公布這個消息,就是讓使用者、讓用戶可以有得因應的期間。因為它這個並不是合併案,所以不會要求哪一家合併公司要吸收這些被合併的用戶。所以這5萬戶在之前,應該會再另外找尋電信公司;但是它這裡有強調說,它並不排除尋求在台灣與其它電信事業來合作。』

此外,針對三立入股中嘉案的改善進度,黃文哲也說明,中嘉大股東泓順投資公司已向NCC提出上層股權轉讓申請的投資者名單,NCC委員會也在29日決議,以附附款的方式同意泓順提出的25位潛在投資者名單,並要求泓順於6月底前,補齊潛在投資者的投資意向書,以及符合黨政軍條款、附款及外國人投資條例等等符合法遵的切結書,希望泓順能在8月底前完成股權轉讓,否則將依行政執行法,處以怠金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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