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鏡電視上架案 32個有線電視系統86頻道看得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8)天審議通過鏡電視上架中嘉、凱擘、台固等32個有線電視系統86頻位案。   圖:截取鏡新聞臉書(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8)天審議通過鏡電視上架中嘉、凱擘、台固等32個有線電視系統86頻位案。 圖:截取鏡新聞臉書(資料照)

[Newtalk新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8)天審議通過鏡電視上架凱擘集團所屬金頻道等12家、台固集團所屬永佳樂等5家、中嘉集團所屬吉隆等12家、天外天數位、大新店民主及屏南共32家有線電視系統86頻道案。同時也附帶條件通過衛星廣播電視事業「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公司章程變更暨換發執照續行討論案,確認鏡電視董事長為鄭優、總經理為蔡滄波。

據悉,NCC副主委翁柏宗雖然避嫌未參加會議,兩位媒改色彩鮮明的委員王維菁、林麗雲也早就放話「不會同意」,最終仍在NCC主委陳耀祥與3位委員同意下,以4比0讓兩案均順利過關。

NCC說明,鏡電視公司自111年4月間提出負責人變更申請,該會考量經營階層對衛廣事業之營運具重大影響,於審理過程中,多次請該公司補充說明,並就外界疑慮之附款履行狀況,函請他機關協助調查,且赴立法院專題報告提交調查結果。NCC今日安排擬任人到會瞭解該公司未來營運策略等議題,經審議討論,參與決議之6名委員中,計有2位委員棄權、4位委員同意許可,並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2項第2款附加停止條件,要求該公司於處分送達之次日起一個月內將切結書陳報NCC,這次處分始生效力;該公司全體股東須切結以下內容:「股東除以股份之全部或一部交付信託外,並無以其股份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情形」。該會表示,將持續依法監督該公司,追蹤「鏡電視新聞台」申設許可附款之履行情形。

另外,NCC表示,針對32家系統經營者申請營運計畫中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變更,其中有關八大娛樂台、Z頻道、冠軍電視台及台視綜合台等基本頻道位置異動或頻道使用方式變更部分,該會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9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相關規定,經綜合考量是否增進或維持整體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頻道內容之多樣性及其他公共利益等因素後,經委員會議決議予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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