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鏡電視上架86頻道 董監事變更附帶條件通過

NCC今排審鏡電視申請負責人、公司章程變更暨換發執照續行討論案,遭在野黨立委質疑是趁立院休會火速排案;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以及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賴士葆、王鴻薇等人上午再度到NCC大樓外,期間更試圖進入會議現場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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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今下午對外說明,經審議討論,參與決議的6名委員有2位委員棄權、4位委員同意許可,並通過同意《鏡電視》董事長為鄭優、總經理為蔡滄波。

不過NCC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2項第2款提出附加停止條件,要求鏡電視於處分送達之次日起一個月內,將切結書陳報NCC,本次處分才會生效。

NCC委員會決議,待鏡電視股東簽下切結書,保證沒有人頭代持後就會正式通過。切結書內容如下:「股東除以股份之全部或一部交付信託外,並無以其股份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情形」。

NCC主秘黃文哲表示,鏡電視實收資本額20億元,檯面上有8名股東,大股東包括《鏡週刊》社長裴偉12.5%、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10%、翰林育成公司15%、英業達集團創辦人葉國一15%、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7.5%、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15%、麗綺開發公司負責人朱劭華15%、穩懋董事長陳進財10%。

NCC表示將持續依法監督該公司,追蹤鏡新聞申設許可附款的履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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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民眾黨立委陳琬惠昨日發文指接獲NCC內部員工檢舉,1名對主張徹底調查鏡電視案的委員近日確診,無法出席今日委員會會議,主委陳耀祥因此把鏡電視案排上今日議程,這行為根本是強渡關山。

黃文哲回應,本次審查會議與立院休會無關,NCC本屆共7名委員,副主委翁柏宗申請迴避,委員王維菁雖因確診請假,但有線上參與會議討論,共有6位委員參與決議,最後2位委員棄權、4位委員同意許可。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發文還原上午至會議場外抗議的狀況,他表示,前往NCC表達訴求,卻發現電梯、樓梯、逃生梯都被封閉,以內部封閉方式審查。而列為被告遭調查的陳耀祥是主持人,卻違反主持人不參與表決常例,並投下同意票,他批評「NCC沒有最黑暗、只有更黑暗」。

黃文哲說,NCC並沒有把電梯鎖死,只是進行內部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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