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營業額1億以下免分攤電信普及服務費

台灣數位匯流網編輯部/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告「電信事業免分攤電信普及服務費用之電信服務年營業額上限」,並自《電信管理法》施行之日生效。

NCC表示,《電信管理法》第12條第1項明定電信事業應有分攤普及服務相關費用之義務,但其電信服務年營業額在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以下者不需分攤。

因此,NCC說,已訂定電信服務年營業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者,免分攤該年度電信普及服務費用。

圖片來源:翻拍自google map、photoAC、TDC NEWS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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