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媒體報導公共事務應查詢政院澄清專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為了防堵假新聞,希望廣電業者在報導公共事務前,應先上行政院「即時新聞澄清專區」網站查詢,了解各部會提供的正確資訊。

 

NCC副主委翁柏宗說,為了防範媒體不實訊息,衛星廣播電視法27條就規範,廣電媒體報導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是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最高可開罰新台幣200萬元,並非最近才訂定,而開罰認定也非單由主管機關NCC決定,而是透過由專家學者、公民團體代表及內容製播實務工作者所組成的「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

 

翁柏宗表示,廣電業者應在報導公共事務相關爭議訊息前,先上行政院「即時新聞澄清專區」網站查詢,上面有各部會針對最近議題的相關回應及說明,媒體在專區可立即了解最正確的回應或資訊,避免播報不實訊息,假使未查證,仍持續報導不實訊息者,代表媒體自律失靈,將送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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