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入住男宿、教官性騷擾!跨性別女大生時隔4年未復學 調查揭開全台校園大問題
只是想做個女大生「普通地」生活,到底有多難?2018年7月份,跨性別女大生小雯(化名)召開記者會、控訴在長庚大學爭取入住女宿時遭到教官與學務長「你是男是女」、「我只相信真理,上帝造人只有男跟女」等語性騷擾,而後小雯休學、時至今日仍未復學,而今(21)日,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全盤調查本案當事人後召開記者會,也點出台灣校園大問題。
儘管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已於2019年5月24日正式上路、堪稱亞洲平權第一,跨性別者卻依然活在陰影中──監察委員紀惠容表示,跨性別者常被形容為「靈魂裝錯身體」,在生活就學就業上有很多困擾、受到歧視打壓,在小雯的案件即可看出,即便已出櫃(表明自己是跨性別)、拿出醫師證明、找到願意一起同住女宿的室友,校方卻依然對她進行言語霸凌,這對孩子來說是人格權的極大打壓,而這樣的孩子,至今在校園依然近乎無處安身。
「上帝造人只有造男跟造女」校方性騷擾言詞辱學生 3年後各判賠12萬、8萬
就監察委員葉大華報告,本案當事人小雯(監委報告稱A生)以男性軀體出生、隨著成長漸漸意識到自己的女性身份,在2017年5月份取得「性別認同障礙症」醫囑、開始進行賀爾蒙替代療法,要讓身體也真正成為女性,醫師也建議入住女生宿舍。7月份,即將上大學的小雯向校方提供醫療證明,甚至也找到3位女同學同意、同住女生宿舍的一個房間,但當9月份小雯申請入住女宿時,問題就發生了。
起初校方邀請家長一起參訪宿舍、安排小雯入住男宿,但當時小雯也處於賀爾蒙治療身體變化期、擔憂男性住宿生異樣眼光,時常午夜才敢回宿舍、不到清晨就離開,再加上賀爾蒙藥物影響生理機能,身心俱疲、肝臟出現問題,住沒多久就由同學協助輾轉投宿社團辦公室、外校宿舍、同學在外租屋處等。
於是9月27日住宿討論會,小雯再次提出入住女宿要求,未料遭到總教官與學務長質問「你告訴我你是男的還女的?」「有其他同學一樣男生化妝、抹口紅、頭髮比你還長」、「我是基督徒,我只相信真理,上帝造人只有造男跟造女,沒有造第三者性別第三類」、「你要適應這個環境、你可以說不要去那麼的,就刻意要去讓自己好像很女性化」等語。
2018年7月18日記者會,跨性別學生小雯述說歷程,數度哽咽拭淚。(資料照,陳明仁攝)
隔年1月份,小雯向長庚大學提出性平調查、表示教官與學務長在會議上的發言是性騷擾。3月份學務會議討論修訂長庚大學宿舍生活管理方法、校方提出「多元需求宿舍」概念,但小雯擔憂被標籤化、適應更為困難──學務會議後,小雯心冷傳簡訊給諮輔組長表示「如果我要離開學校,也不會只有我一個人離開」。沒想到,諮輔組長擔憂小雯生命安全、將訊息轉傳給學務長看,而後學務長與教官對小雯提起恐嚇罪告訴。
而後小雯休學,2018年4月份長庚大學性平調查報告認定教官「性別騷擾」成立、學務長性騷擾不成立,經教育部檢核後又認定教官實為性騷擾,但直到2022年3月4日才在教育部軍訓教官人評會通過口頭申誡。
學務長與教官提告小雯恐嚇罪但不起訴,小雯提告學務長與教官言論部份則因人格權於2021年6月份獲判民事賠償,教官跟學務長分別應付小雯12萬與8萬元。然而,時至今日小雯仍未復學,她已離開學校4年,離起初單純的「平凡女學生」夢想越來越遠。
賀爾蒙治療身心變化極需支持 「家長反對」卻成宿舍性別友善最大障礙
「能不能讓我當個普通的女生、有普通的生活、有普通的大學唸?這樣就好了……」這是小雯在2018年記者會的沉痛願望。而就監委葉大華調查,2019年教育部指出長庚大學在本案6項不當行為,長庚大學雖然在改善說明提到已建置「多元需求宿舍」、有少數學生住在裡頭,這點改善卻還是無法回應小雯一開始期待的,依自己的性別認同入住宿舍。
葉大華質疑,本案問題之一就在於小雯已在入學前於台北榮總診斷為「性別認同障礙症」並取得荷爾蒙取代療法之許可醫囑、於林口長庚醫院服用賀爾蒙治療處方箋,校方決策過程卻沒有詢問任何專業醫療意見。
2018年7月18日記者會,小雯提供長庚醫院診斷証明書,醫生建議照個案自身性別認同安排住宿。(資料照,陳明仁攝)
為何住宿舍對跨性別學生如此重要,葉大華表示,經訪談諮詢林口長庚醫院內分泌暨新陳代謝科醫師,醫師指出賀爾蒙治療找到適合劑量要會持續用藥、要一輩子服藥寫3個月要拿藥一次,而在身心變化過程中,4成病人以上會產生心理問題、社會適應有困難,家屬與社會系統應多給予協助。葉大華提醒,在國外就非常重視學校提供跨性別學生醫療照顧資源。
無處安身的跨性別學生不只小雯,葉大華表示,全台157所大專校院宿舍空間安排99%都是性別區隔,僅5校大學有同層分房宿舍安排、13所大學曾有跨性別學生申請學校宿舍──由於沒有相關法令,大多跨性別學生住宿舍問題還是只能個案處理,但個案處理又有校務人員性平意識問題,從過往台大與長庚大學的例子可以看出,行政人員(住宿單位、主管、校長)的性別平等意識與是否友善是關鍵因素。
而就教育部委託台大教授畢恆達研究,畢恆達參酌國際經驗並訪視台大、清大、中山、長庚、成大等5所大專院校,也提出「維護跨性別學生之空間使用權益相關作法參考指引」,包括反(性別)歧視政策、宿舍整體規劃設計、宿舍申請與分配、已成年的學生申請宿舍不需家長同意書、男女合宿議題。
為何畢恆達建議會提及「申請宿舍不需家長同意書」一項,葉大華表示,性別友善宿舍的最大困難其實就在家長,雖然成功大學的狀況可稱成功範例,男女混宿依然遭到家長強力反對,畢竟過往依《民法》滿20歲才算成年、20歲以前的大學一年級二年級都還需要家長同意,如今《民法》已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這在將來或許會是轉機。
此外,畢恆達也建議教育部可以舉辦全國性別友善空間工作坊、提升各校認識與重視,大學評鑑亦可納入性別友善空間項目、提供實質誘因與獎勵預算,然而葉大華說,在畢恆達研究完成3年,依然看不到教育部有任何動作。
歐美男女混宿、彩虹宿舍打破性別框架 監委建議教育部正式跨性別學生諮商與照護資源
綜合以上狀況,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於調查意見指出,教育部應督促長庚大學重啟性平調查,並正視多元性別學生學習需求及最佳利益──當一個學生正在經歷變性過程、遭逢身心劇烈變化,周圍師長都應了解這是怎麼一回事,教育部也應正視跨性別學生在學所需諮商及照護資源,可以透過健保減輕負擔。
此外,在小雯案也應檢討長庚校方疏責人員,包括將小雯情緒低落時傳的簡訊「如果我要離開學校,也不會只有我一個人離開」轉給學務長的諮輔組長、對小雯提起恐嚇罪等告訴的學務長與教官,葉大華強調「不樂見有任何教師因為學生情緒性行為就興訟」,這不符合教育目的與學生最佳利益。
性別友善方面,而葉大華也引述畢恆達調查國外宿舍模式提供參考。英國倫敦大學多數宿舍皆為混住、不分生理性別與性別認同,雪菲爾大學則歡迎LGBT+入住、但任何族群學生都可以申請,美國南加州大學亦傾向不分性別認同與生理性別、同學可以同住或申請彩虹樓,加拿大卑詩大學則提供多種性別友善宿舍選擇,包括男女混合樓層單人連通房間、混合性別樓層與浴室、跨性別共用浴室之男女混合樓層等。
監委紀惠容表示,就之前進行CEDAW(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獨立評估報告經驗,跨性別議題真的只是冰山一角,性別人權在未來10年絕對是國家要跨過的門檻。
紀惠容也說,跨性別時常被形容為「靈魂裝錯身體」、在生活就學就業都有很多困擾,而從小雯案也可以看出來,即便當事人已清楚出櫃、拿出醫師證明,在學校還是受到師長語言霸凌,這對孩子來說是很大的人格權與性別人權打壓,也可見許多校園老師缺乏性別意識,即便台灣已是亞洲第一同性婚姻國家,對跨性別、多元性別仍有很多要學習的。
對於性別友善宿舍、男女混宿等方案可能受到家長極大阻力一事,紀惠容也提醒,既然如今《民法》已修法規定成年為18歲,大專院校與家長都應該學習怎麼尊重孩子、干涉程度應該越來越少──過往從孩子選系、宿舍選擇都可以看見家長介入過多的狀況,《民法》修法正是一個改變契機,家長應該少干涉一點、讓孩子學習獨立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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